12月29日,山西省治贿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4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商业贿赂案件。
今年4月以来,山西省立查商业贿赂案件780件,已查结608件。在查结的案件中,移送司法机关和给予刑事处理的1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8人,受到行政处罚的288个单位,涉及金额6284.16万元,罚没追缴人民币3062.11万元、8000美金。在已查结的案件中,涉及煤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大案21件27人,涉及处级以上干部9人(含厅级干部1人)。
明年,山西省将重点查处官商勾结、官煤勾结,搞权钱交易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违规发放和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医疗卫生教育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对于故意隐瞒事实、毁灭证据等企图对抗调查、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对顶风作案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惩治。
-部分典型案例
2001年至2005年,韩斌利用其担任盂县安监局局长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矿主贿赂共计319万元,另有114万余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11月,韩斌二审被判15年。
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陵川县人民医院从药品供货商的部分药品中提取2%的回扣,共收受回扣8417.8元,并收取介绍费18万余元,损害了群众利益。晋城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罚款。
2003年5月,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胜利桥东支行信贷员王金莲,为太原市某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承兑汇票500万元。期间,王收受该公司董事长杜某贿赂款23万元。2006年5月,王金莲一审被判6年。
1999年初,中国银行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晋中市证券业务部原总经理赵春明,帮助他人为大客户代理炒股,收受贿赂70万元。10月,赵春明被判10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2004年,中国人寿临猗县支公司采取给临猗县教育局提供一辆桑塔纳轿车使用权、给县教育局职工赠送保险费2.4万元等手段,销售学生平安保险,共收取保险费126.9万余元,获利18.2万元。运城市工商局对其罚款5万元,并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
2004年至2005年,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范学忠收受贿赂29.5万元,构成受贿罪;另有其他问题,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11月,范学忠一审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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