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保局和广州市公安局昨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广州自明年元旦起对符合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的汽车核发环保标志。公告公布了广州市内18家核发环保标志的场所地址。明年1月4日(1~3日为公休日)起,全市已登记及新注册的国Ⅲ车都可前往这些核发点领取环保标志。
根据公告,2006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州市登记的国Ⅲ标准汽车,车主可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到核发点申领环保标志。2007年1月1日起,在广州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国Ⅲ标准汽车,在核发车辆牌照后,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核发环保标志。环保标志首次核发时不要求进行排气检测,也不收取费用,其有效期暂定为两年。有效期满后,国Ⅲ车则应按规定进行排气检测,经检测合格的给予换发。环保标志原则上不予补发,确实损坏或遗失的,车主需提交已损坏的标志或书面申请,补发环保标志。
广州市环保局对环保标志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环保标志的制作和核发管理工作,对使用假冒标志、伪造标志等行为依法处理;建立环保标志管理系统,为公安机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督管理和执法依据。
汽车环保标志核发地点
1白云车管分所(机场路888号)
2东山车管分所便民服务站(水荫路38号)
3芳村车管分所(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之一)
4黄埔车管分所(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5广东广物汽贸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场路888号,白云区新市肖岗省汽车市场内)
6广东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石东路590号)
7广州市伟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黄埔大道西668号,赛马场汽车城北区A栋)
8广东大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天河区天源路1号)
9广州广保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广州保税区金桥路8号)
10广州市海珠区安海汽车检测中心(广州大道南1383号)
11广州市必高飘峰汽车检测站(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12广州本田汽车第一销售有限公司(白云区黄石东路448号,市车管所第一委托上牌点)
13广州市南菱汽车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花都区建设北路与平步大道交界处)
14番禺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业务西环受理点(番禺市桥东环路158号)
15番禺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业务石碁受理点(石碁罗家清河东路北68号)
16花都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点(花都区新华镇农新路17号)
17增城车管分所(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18号)
18从化市综合办证中心(从化市河滨北路128号,三楼从化市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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