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3年前建设的民心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已经顺利使用,可是区建委作为业主,却拖欠承建方工程款长达3年。
2003年10月25日,重庆市巴南区政府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箭滩河大桥工程通过验收,这项工程由巴南区建委任业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承建。
按合同,交付使用时,区建委应向承建方支付80%的工程款。但该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区建委只支付了冶金建设公司工程款的22.4%。
为保证顺利通车,大桥在交付使用时,巴南区建委承诺,通车后一定会迅速按合同支付拖欠款并保证民工工资。2003年10月28日,箭滩河大桥举行了热热闹闹的通车剪彩仪式,但是大桥交付使用后,建委并没有履行还款承诺。
从2003年底开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开始了讨薪之路,数十次派专人催收工程款和函告巴南区建委。
2005年3月4日,巴南区建委与承建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但协议签订后,仍未完全按“还款协议”支付工程款。
据冶金建设公司介绍,他们与巴南区建委签订还款协议后,又多次派专人催收和函告巴南区建委,建委主要领导答复“工程是巴南区政府建的,财政不拨款,我们也无力支付”,叫他们找财政局要;冶金建设公司找到财政局,财政局主要领导又答复说“工程业主是建委,应该找业主即建委要款”。就这样相互推诿,一直拖到现在。
据巴南区调查,民心工程箭滩河大桥工程竣工决算价为1239万元,工程欠款及保证金利息75万元,共计应付1314万元。目前,区财政已拨付资金1084万元,尚有230万元未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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