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12月30日专电 住在拉萨市八廓街附近的次仁旺姆今年43岁,丈夫去世,自己身体有病,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除了偶尔给人家做清洁挣上百元之外,民政部门每月500多元的生活保障是她唯一的生活来源。
为了保证城市低收入者的正常生活,西藏自治区政府着力建设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日前召开的西藏民政工作会议上,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西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自治区民政厅的报告显示,“十五”期间,西藏城市低保逐步建立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审核审批程序较为规范的管理体制。2002年和2004年,西藏自治区分别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文件,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尽可能满足城市低保资金的需求,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自治区财政逐年加大对城市低保资金的投入,目前已达到343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