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单位正要购买120套轴承,石家庄铁路机务段原工作人员段景义立刻以家属名义成立公司做起这批货物的“中介”,并从中非法赚取61.9万余元。近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段景义有期徒刑12年,并退赔单位损失。
段景义原是石家庄铁路分局石家庄电力机务段材料科计划员,2001年底,他得知单位需要两种型号的轴承各60套,立刻以妻子蒋某名义注册成立了石家庄华贸兴贸易公司。随后,段景义以华贸兴公司名义花45.3万多元购进单位需要的两种型号轴承共120套。当单位提出购买轴承时,他向单位隐瞒真实的采购价格,并利用职务便利使石家庄电力机务段加价购买了华贸兴公司的120套轴承。结算后,段景义得到货款107.2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61.9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段景义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非法赚取差价款,侵犯了国家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贪污罪。且段景义在案发后未能退赔损失,应受从重处罚,故判决其有期徒刑12年,并退赔61.9万余元发还石家庄电力机务段。不服判决的段景义提出上诉。北京铁路中级法院审理本案后,并未采纳段景义的上诉理由,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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