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的郭晓东,在二中院开庭审理前突患眼疾,为了保证他的诉讼权利,法官为此专门延期一个月开庭,并先后两次带郭晓东到同仁医院治疗眼疾。近日,因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成立,恢复视力的郭晓东被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介绍,郭晓东在被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后,自称突患急性角膜炎,无法看见任何东西。为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法官向看守所询问情况。看守所出具证明证实他可以开庭受审,郭晓东本人也提交了一份说明,承诺可以出庭参加庭审。
第一次开庭时,法官发现郭晓东紧闭双眼。面对法官的询问,郭晓东称看不见,但他坚称自己可以进行庭审,并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审判法官研究后认为,法院必须保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涉毒案件有很多照片和物证要出示并由被告人辨认,既然郭晓东看不见,法院就不能开庭审理。
最后,合议庭决定休庭,并延期审理一个月,以等待郭晓东眼睛的康复。在此期间,在法警协助下,法官两次带郭晓东到同仁医院治疗眼疾。
近日,再次开庭审理时,郭晓东已恢复视力。法院查明,2006年1月13日,郭晓东携带983.24克毒品甲基苯丙胺从广东深圳租乘他人驾驶的车辆,于15日到达北京。当天18时许,公安机关在郭晓东暂住处楼下将其查获。后公安机关从郭晓东暂住的房间内,起获其他毒品若干。
判决认定,郭晓东非法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运输毒品数量大,应依法惩处。同时,郭晓东非法持有毒品,又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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