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月4日电 重庆检察机关2007年开始,将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防止刑讯逼供和提高办案水平的重要举措。
自2006年3月1日开始,重庆各级检察机关全部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到2006年底,重庆市主城区检察院和几个基础较好的基层检察院对贿赂案件和要案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今年开始,重庆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移送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时,随案要移送录音录像资料。这既可防止一些嫌疑人诬陷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又可以规范办案人员在执法中的言行举止,防止出现刑讯逼供。
记者了解到,目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已有11个单位对全部案件、23个单位对部分案件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6个单位实现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与侦查指挥中心的联网。一些基层院积极性很高,从一开始就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如沙坪坝区检察院对2006年所查办的15件贿赂案件一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少犯罪嫌疑人在同步录音录像震慑下,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无一人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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