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新闻局”与“陆委员”会设定“港澳‘中资媒体’来台驻点采访注意事项”,今天起开放港澳“中资媒体”申请赴台驻点。
据台“中央社”报道,港澳“中资媒体”每家可派两名记者,每次驻点以三个月为限,必要时可延期一次,采访地区包括台北、高雄两市及台湾各县市,如有赴金门、马祖采访的需要,需事先申请。台“新闻局”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希望这次开放赴台驻点,港澳及大陆民众可透过更多的媒体报导,认识台湾民众生活及多元化的社会活力。
台“新闻局”指出,此注意事项所称的“港澳‘中资媒体’”,是指经台“陆委会”依实际情形认定的港澳“中资平面媒体”,申请赴台驻点采访的主管机关为台当局“内政部”,事业主管机关是台“新闻局”。台“新闻局”强调,希望借此帮助两岸三地互相认识了解,促进两岸良性互动。
台“新闻局”表示,港澳“中资媒体”驻点记者非经台“新闻局”许可不得参加岛内广播电视节目,担任来宾或谈论人物,但接受广播电视一般新闻的访问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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