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乾县殡仪馆原任馆长屈某因职称级别问题得不到解决,心生怨恨,遂在退居二线之前,纵火焚烧殡仪馆内的38个骨灰盒,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近日,屈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经乾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屈某1984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取得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于1986年被指派为乾县殡仪馆临时馆长。2006年,已59岁的屈某,因嫌自己的职称级别未达到心愿,遂对上级心生怨恨,同年4月5日晚,屈某携带准备好的油毛巾,趁天黑溜至骨灰纪念堂南墙外,将毛巾点燃,从窗户扔进骨灰纪念堂内的骨灰盒架上,致使38个骨灰盒被烧坏。事件发生后,数户丧主遭受心灵创伤,多次寻找主管部门要求赔偿,并讨要说法。近日,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屈某以故意毁坏财物被依法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附带赔偿损毁财物总值360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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