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纠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最近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征订、采购和发行进行规范和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发行活动和行为,坚决纠正由此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
据介绍,近一时期,辽宁省个别地区和部门屡屡出现违规选用、采购、征订和发行中小学教材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扰乱了全省中小学教材发行秩序,影响了学校教学质量,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损害了著作权人和出版发行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腐蚀了教育队伍,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
通知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选用、征订、发行的教材,应立即停止征订、发行,全额退还已向学生收取的书款;对学校擅自从非正规渠道组织订购的旧版或盗版教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全部收回,并尽快从正规渠道补订新版教材;对擅自改变征订、发行渠道的教材,应尽快恢复其原渠道。自查自纠结束后,省政府纠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将有重点地对各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抽查。对在自查自纠期间敷衍塞责、自查自纠过后拒不改正的,一经发现,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并予以全省通报;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国家公职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与学校教职员工内外勾结,向在校学生销售旧版教材和盗版教材的不法书商,坚决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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