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2007年度政府规章计划项目和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和《2007-2011年度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建议项目》。张广宁指出,今年是我市城市管理年的最后一年,城市管理年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给市民提供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要实现这一目标,制定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非常关键。各有关部门一方面要通过日常工作发现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从而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另一方面要认真、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创新执法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效率,巩固城市管理年的各项成果。
为做好我市明年的立法工作,并配合市人大地方性法规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规定,市有关部门拟定了《广州市2007年度政府规章计划项目和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以下简称《建议项目》)。《建议项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果通过立法加以巩固和深化,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安全管理、公共服务以及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的立法。
为做好广州市未来五年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规定,市有关部门拟定了《2007-2011年度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建议项目》(以下简称《规划建议项目》)。《规划建议项目》初步确定了深化城市管理,维护公共安全、规范公用事业和行业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等方面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