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月11日电 加入福建省工会组织的188万农民工不日将领到由省司法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发放的“法律援助证”,农民工凭证可直接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无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也无须通过其他繁琐的审批手续。目前援助证发放工作已经展开。
福建省司法厅和总工会日前联合发文,提出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省总工会法律部部长王德红介绍说,福建现行法律援助办法规定,申请法律援助者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实践中司法局通常以申请人是否纳入其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为判断标准,繁琐的审批手续导致许多农民工无法获得法律援助。发放“法律援助证”以后,农民工可以凭证向当地工会组织或司法局申请并直接获得法律援助,无须其他证明材料和审核手续。工会组织和司法局将为提出申请的农民工提供调解纠纷、指派专业律师等援助服务。
王德红告诉记者,农民工可以获得的法律援助范围包括9大类:刑事诉讼辩护、代理;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请求国家赔偿的;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
王德红说,“法律援助证”发放工作目前已经展开。他呼吁更多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获得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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