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1日宣布,双方决定在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培育、开发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正式启动云南、四川第一批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基地面积60多万亩,可实现约6万吨生物柴油原料供应能力。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标志着我国生物质能源开发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对于进一步拓展林业发展领域,优化我国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短缺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生物质能源是国家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源潜力大,不与林业争地、不与人争粮,能够实现产业与生态共赢,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诸多优势。“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建设能源林示范基地1200多万亩,进一步推动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
为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和生物化工实施风险基金制度与弹性亏损补贴机制,国家对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生产的原料基地龙头企业和产业化技术示范企业予以适当补助,对确需要扶持的生产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林业局还编制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十一五”建设方案》。确定“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在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等省市发展小桐子600万亩;在河北、陕西、安徽、河南等省发展黄连木375万亩,在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发展观皮树75万亩,在内蒙古、辽宁、新疆等省区发展文冠果200万亩,并推动这些地区合理布局生物柴油产业化项目,最终使林业生物质能源达到从原料培育、加工生产到销售的“林油一体化”格局。
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潜力巨大,前景十分广阔。据估算,我国现有可作为林业生物质能源利用的原料约3亿吨,折合标准煤约2亿吨。我国木本油料树种总面积超过600万公顷,种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植物154种,果实产量在400万吨以上。目前我国尚有宜林荒山荒地5400多万公顷,还有近1亿公顷盐碱地、沙地以及矿山、油田复垦地等不适宜农耕的边际性土地,大都适宜培育特定的能源林。林业生物质能源品种多样,林业可作为能源利用的资源数量可观。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企业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的积极性日益增加。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家能源龙头企业看好林业生物柴油发展潜力,在四川、云南、海南和贵州等地投资开展小桐子资源培育和生物柴油开发利用工作。各地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的积极性十分高涨。云贵川等省区近两年大力培育发展生物柴油小桐子资源,小桐子种植面积已达50余万亩。河北、河南、安徽、陕西等地人工种植黄连木近5万亩。山东、湖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积极营造能源柳、灌木能源林,促进了林业生物质能源发电及热电联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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