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劲风越刮越硬。1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通报了82个严重违反环评制度的项目,这些项目涉及钢铁、电力、冶金等领域,投资达1123亿元。环保总局将首次启动“区域限批”的行政惩罚手段,对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
以连坐式的“区域限批”,将矛头直指一些地区和集团,是环保部门成立近30年来的首次,也是环保部门在经历两次举国关注的“环评风暴”之后,在愈来愈大的环境压力之下,在更为焦虑的可持续发展渴望之下,做出的更为坚定更为决绝的姿态与治理选择。也正如潘岳所说:环保总局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要和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利益格局作斗争。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赋予了环保总局“区域限批”的权力,并规定所有的项目只有落实整改要求才能解除惩罚。我们愿意期待,“区域限批”剑锋所指,能真正对一些地方或行业产生震动与威慑,更重要的是,能够以真正触动一些地方官员以及行业领导的利益诉求的方式,促其“限而后改”,推动环保治理的前行。在这方面,环保总局的策略是明确的,但不容否认的是,这一进程也依然是十分艰难的。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环保的悲剧性也许并不在于它的任务有多艰巨,而是它不得不受制于地方GDP增长的潜规则。一些地区罔顾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在区域甚至集团利益的驱使下,在片面追求增长和错误的政绩观的左右下,在思想观念上对国家意志阳奉阴违,在行为上或隐晦或公开地与国家政策和法律对抗。这就是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愈演愈烈的根源。
那么,环保部门此次决绝而坚定的“区域限批”,能否真正遏制住一些非理性的发展冲动?事实上,当82个项目不约而同地严重违反环评制度,也就喻示着,至少在此前,相关审批程序在一些地方被置若罔闻,而其背后的关键因素,仍旧是地方保护与利益驱动。那么,“区域限批”能否最大程度地凝结起一些地方政府或行业管理层的环保共识,真正达到“限而后批”?
毋庸置疑的是,环保在中国的风暴行动,大抵都无法摆脱悲情的色彩。其中真正缘由,正是在于尚未凝聚起一种对于环保的共识。当民族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人们的环保需求,与一些地方政府与行业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眼前利益的本能诉求,呈现为两个反方向的拉力的时候,环保只能是一个断裂的存在,一种环保共识也就远未达成。
的确,凝聚对环保的共识,已成为中国环保治理的关键所在。值得欣慰的是,在环保总局做出“区域限批”决定之前,已与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形成共识。同时,环保总局也建议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严重违反环评制度人员的行政责任。但是,在环境保护依然处于“多龙治水”的现状之下,中国的环保事业需要寻求更大的共识,这不仅包括国家部委之间横向的共识,更包括上下一致的共识。
环保是一项挽救悲剧的事业。我们不希望“区域限批”成为潘岳所担心的“呼啸而过的一阵媒体热炒”,而更希望“区域限批”能够真正凝结起中国更大的环保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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