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陕西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去年陕西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34件1349人,其中1124人涉嫌贪污贿赂,225人涉嫌渎职侵权,查办贪污贿赂大案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00件,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9人。
2006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先后查办了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兼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副厅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提拔等请托事项中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贿赂106万余元案;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会计刘生娥(副处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11万元案;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八室技术组组长同建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09万元案;咸阳市三原县邮电局储汇部主任李建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1万元进行赌博案等重特大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228人。同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不断推进,结合办案,对三分之一以上的发案单位、22个行业领域、29个公共投资项目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今年,陕西省将继续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发生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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