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鹿驯养技术已经成熟,但是家养的仍列为国家级保护动物,相反濒危的兰科植物,由于缺乏法律约束,仍遭受私挖滥采。”专家认为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存在严重的体制和法律上的滞后。
据专家介绍,中国法律、法规方面的滞后已经严重制约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此外,资金投入不足也让野生动植物保护举步维艰。
云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办主任赵晓东说,在中国300多种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除了大熊猫之外都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
云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副主任齐义俐说,在兰科植物的保护方面,由于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在该植物属性认定上存在分歧,一直没能出台保护法规,使得有关管理没有丝毫法律依据,而许多兰科植物只在云南有所分布,且处在濒危状态。
在云南从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社区参与项目多年的荷兰专家布拉姆·布斯特拉认为,中国政府虽然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是保护区的建设实际上大多是“孤岛”,缺乏物种基因交换的“生态走廊”,而在这方面,中国政府应该更多发挥当地村民的积极性,而不只是建立行政色彩的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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