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领导干部整体呈现代际继替之际,与2001年相比,中央启动了更大一轮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下称《规划》)于2006年10月经过中央政治局讨论后,昨天正式发布。
在2001~2005年每年安排400名省部级在职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基础上,《规划》要求,2006~2010年每年还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干部500人左右、厅局级干部8800人左右、县处级干部10万人左右。
每年安排500名左右省部级在职干部、3000名左右厅局级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脱产培训。
继“十五”期间,县(市)委书记被纳入中央党校的培训轮训范围后,《规划》加大了对县(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培训力度。2006年至2007年,中央开展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每年安排1100名左右县(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参加上述5所干部院校的脱产培训。
《规划》首次明确规定,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也要安排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400名左右、后备人员400名左右,参加5所干部院校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的脱产培训。
另外,《规划》还要求,每年选派7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到中央党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研修。各省市区确保5年内将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轮训一遍。
在《规划》公布之前,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纪委七次全会发表讲话,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13日,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提出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组织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
“十七大换届期间,成千上万的新领导走上了岗位,这些大体上在上世纪60年代出生、成长的干部,其政治经历、文化背景、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在某种意义上相当多元。”中央党校资深党建专家叶笃初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规划》充满了针对性、原则性。
中央大规模培训轮训各级领导干部起始于新旧世纪交替的2000年。2000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7个月后,中共中央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到2006年1月,中共中央又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至此,对干部教育培训逐渐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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