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2006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9455人,比上年减少9283人,自2000年以来首次回落到9万人以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比上年减少9起,下降到38起,是1991年以来起数最少的一年。
为期70天的专项行动改变了连续五年来第四季度交通事故高发的状况,扭转了第四季度10人以上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使第四季度安全形势发生了明显好转,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大幅度下降。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7万起,造成16875人死亡、7043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87万起,下降21.9%;死亡人数减少3900人,下降18.8%;受伤人数减少16051人,下降18.6%;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24亿元,下降35.8%。
二是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40起,与去年同比减少88起;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44起,同比减少16起;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4起,同比减少7起。70天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连续46天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非常不容易。
三是确保了全年事故预防目标的实现。专项行动期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量占全年减少量的42%,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减少量占全年减少量的34.4%,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减少量占全年减少量的51.6%,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减少量占全年减少量的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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