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8日,国际海事组织正式通过了《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侧处所保护涂层性能标准》,并将强制适用于2008年7月1日以后签定建造合同的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同时,国际船级社协会决定,对在2006年12月8日之后签订合同的船长90米以上的散货船和150米以上的油船提前实施该标准。
实施新涂层标准不仅涉及到涂料和涂层本身,更涉及到造船硬件设施、工艺流程、实验测试设备以及检验等诸多方面。由于新标准要求比以前大大提高,同时,没有给造船业提供足够的准备时间,而国内造船企业普遍不具备实施条件,因此,实施新涂层标准将对我国造船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需新建或改扩建涂装设施。根据新标准要求,国内大型骨干船厂的喷砂、喷涂厂房和设备能力基本满足现阶段的生产要求,但要继续提高产量则必须增加能力;中型骨干船厂的能力不足,而大部分中小型船厂则普遍没有相应的设施条件。据测算,新建满足年产20万吨船舶的喷砂、喷涂厂房和设备就需要投资4000万元。另外,根据新标准要求,船厂需增添相关的检测仪器和工具,部分船厂还需要增加水洗设施、大功率除尘设备等。
二是船舶建造周期将普遍延长。新标准对钢材二次表面处理等级和涂层膜厚的要求提高,并规定大合拢接头焊缝和涂层损坏总面积超过2%则必须采用真空喷砂处理。经初步测算,绝大多数船厂的船舶分段制作周期大约提高一倍,船台周期将会增加20%以上。另外,由于检验环节和时间增加,也直接导致生产周期的延长。
三是船舶建造成本大幅提高。由于新标准对涂料颜色及漆膜厚度要求提高,单船涂料用量将增加8%左右;新标准对分段表面处理等级和船台合拢要求提高也使得船舶建造成本大幅增加。另外,检验环节增多也提高了费用支出。经初步测算,大型船厂的单船建造成本将提高10%-15%,而中小型船厂的单船成本提高的比例将会更高。
经初步分析,如果在现有条件下实施该标准,将可能使全国造船产量减少20%,对条件相对较好的大型骨干船厂将面临成本增加、产量下降的困扰,而对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大量中小船舶企业来说,将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威胁,有的甚至不得不退出建造国际航行船舶的市场。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将会严重削弱我国船舶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为减少新涂层标准带来的不利影响,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在标准制订过程中,成立了中国造船涂层标准工作组,积极参与谈判,争取对我有利;二是在标准通过后,立即向全行业通报有关情况,并组织开展宣贯和培训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涂层系统试验设备的国产化工作;四是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造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以摸索和积累实施标准的经验,今后在全行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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