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今年将对县级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考核,对于“两基”指标若严重下滑并且整改不力的县、区,对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本年度取消评优资格,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能提拔重用,问题突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记者从26日召开的陕西省“两基”巩固提高暨教育督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陕西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考核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是否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是否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作为“两基”巩固提高的首要任务来抓,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情况,改善教育发展环境的情况,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
据了解,教育督导评估与考核结果将记入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个人档案,并作为其提拔任用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从2007年开始,陕西省委组织部将对部分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专项督导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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