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物权法草案已经基本成熟,审议次数之多立法史上少有;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资金;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首次写进法律;对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低税率和优惠政策;今年制定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吴邦国所作的工作报告涉及众多民生热点。
-关键词1
物权法
强化对国有资产保护
吴邦国说,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同时,物权法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法律,立法难度很大,备受社会关注,从研究起草到现在历时13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权法的立法工作,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投入很大精力,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多次进行审议。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的基础上,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6次,审议次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少有的。二是广泛听取意见。三是作出重大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力求全面准确地体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贯穿于物权法立法工作的始终;(2)针对当前社会上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关注,强化对国有资产保护;(3)全面准确地体现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4)重点规范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
吴邦国说,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已经基本成熟。
-关键词2
企业所得税法
对小企业实行低税率
吴邦国说,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在实践中创办了十几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但其法律地位一直不明确。常委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次从法律上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删除了可以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规定,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公正司法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国务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草案的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规范税前扣除标准;二是对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低税率和优惠政策;三是对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对经济特区、西部地区作出适当安排。
吴邦国说,制定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立法工作的大事,是本次大会的两项重要议程。
-关键词3
义务教育法
不收学杂费首写进法律
吴邦国说,针对义务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全面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修订,主要明确三条:一是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二是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三是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
吴邦国说,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更好地体现了教育公平原则,对保障我国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强化了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保护责任,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对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4
监督法
人大监督调为常委会监督
吴邦国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对监督法草案作了重大修改。一是明确监督法的调整范围,将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调整为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二是完善监督形式和程序,重点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最为关注、最希望规范的问题。
吴邦国说,作出这样的修改,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宪法已经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职权及其监督形式和程序。二是宪法明确规定人大对“一府两院”经常性的监督职权由人大常委会行使,而各地进行探索和希望规范的,也集中在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上。
吴邦国说,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监督工作。
今年将制定反垄断法
两会今日议程
今年计划立法项目
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行政强制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反垄断法、国有资产法、禁毒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城乡规划法、循环经济法等;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节约能源法、律师法等。有关方面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抓紧工作,认真研究解决立法项目涉及的重大问题,保证法律草案按计划提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