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昨日,郑州4名律师集体上书中消协建议取消已经有20多年历史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对于河南律师的建议,中消协暂时没有表态。不过,有专家认为,如果不能真正给消费者解决问题,这样的节日取消也未尝不可。商报记者时鹏/摄
3·15维权改成“365”维权
昨日,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的4名律师集体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一份律师建议书,建议消协加强平时的维权工作,将3·15改成“365”,让消费者天天都过维权日。
昨日下午,在郑州市政七街邮政局门口,建议书的发起人律师詹昌中寄走了这份建议书。在建议书的副本上,有詹昌中、张成全、耿小武、王宏睿4名律师的共同签名。
“属于消费者的节日,就应该让消费者过得满意。”詹昌中说,但中消协12日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五成以上消费者认为消费维权效率一般。说明大家对消协的工作是有看法的。
“每年3·15期间,消费者赶集式的投诉,维权部门超负荷工作,商家更是众矢之的,已经导致现在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名不符实。所以我们建议取消3·15。”
取消形式化的节日也未尝不可
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谷建全认为,这个问题得从两方面来看。
他说,每年3·15活动现场,消费者扎堆儿维权,其实是有些部门在做面子活,他们平时的工作不注意,3·15当天创形象。这样就让很多人对现在的3·15失去信心。如果不能真正给消费者解决问题,这样的节日取消也未尝不可。但现在中国的消费市场、消费环境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利用3·15这个节日,可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3·15到底该不该取消,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分析、研究,只有征得消费者的意见,才能有结论。”
在高校任教的经济学硕士陈家伍则认为,不管詹昌中等4名律师提出这个建议是否会被采纳,对相关监管部门会起到一个提醒作用,说明他们的工作有需要改进的地方。陈家伍还认为:“市场买卖天天在发生,群众天天在消费,维权工作自然也该天天都进行。”
取消3·15半数消费者无所谓
取消3·15中不中,记者上街随机调查了100位消费者。37人赞同,14人反对,49人“无所谓”。
“取消就取消吧,我觉得不会有多大影响。”在一家公司做财务的吴利说,上午她还跟同事讨论,这几天电视、报纸天天都是3·15的新闻,感觉都像走形式,太形式化还不如不过。“3·15到底能真正解决消费者什么问题?还不如平时搞好工作。”和吴利一起的史小姐也插进话来。
但市民陈红彦女士对取消3·15持反对态度:“3·15这个节日,是国际性的,提出取消不是太荒唐了?”而市民杨品也认为,一年就这一天可以让消费者扬眉吐气,如果取消3·15,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权益可能更得不到重视。
中消协暂不表态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中国消费者协会1984年12月成立后,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此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组织全国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算上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已有20年。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中消协新闻部和消费指导部,对于郑州律师的建议,两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没看到具体内容,暂不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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