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3月19日专电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南宁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实施。该方案规定,将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
据介绍,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官方兽医管理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将严格官方兽医的任职标准、任职条件和任用程序,组建全市官方兽医队伍。各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机构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
方案还规定,对从事动物疫病临床诊治、动物保健等经营性活动的兽医人员,在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经历的基础上,还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凭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请取得兽医执业证后方可从事兽医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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