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和本市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市物价局、市卫生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5月15日起,调整在本市销售的吡喹酮等260种西药最高零售价格,价格平均降幅为7.4%,个别药品降幅超过50%,少数群众急需的低价药适当放宽最高售价。
此次列入全国统一调价的260种西药中,包括消化系统用药、麻醉用药、诊断用药、镇痛药等。除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剂型规格外,本市还对相关剂型规格进行了补充,共3100多个剂型规格。其中多数药品,本市通过连续几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已有不同程度的下降,5月15日起将按国家统一规定再次降价。
为使群众真正从这次药品降价中受益,市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凡是本市现行零售价格高于国家规定水平的必须降下来,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作价,最高加价率不得超过15%,对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在继续降低药品价格总水平的同时,对于少数临床急需、价格偏低、疗效确切,但市场短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放宽了最高零售价格,以鼓励企业恢复生产和保证市场供应。
对于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情况,市民可登陆市发改委(物价局)网站进行查询。市民在看病购药过程中发生的价格问题可通过12358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价格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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