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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1)

  国土资源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健全,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部门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安排预算675万元。

  2006年,国土资源部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申报了5个项目,获得财政资金675万元,截至2006年底尚有371.31万元未使用。

  (二)挪用项目经费141.13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28.33万元。

  2004年10月至2006年12月,国土资源部挪用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等项目经费共计141.13万元,用于执法监察局组织的开发区规划审核工作。审查其中的租房费发现,执法监察局租用某驻京办事处房屋2年多,多支付房租28.33万元,造成资金浪费。

  (三)由所属单位申报并代管部本级项目预算50万元。

  2006年,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代国土资源部申报了本应由部本级申报的矿产资源法修改项目预算50万元。这项资金的使用由国土资源部的内设机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控,2006年支出28.22万元,其中的13.97万元会议费支出与项目无关。

  (四)违规建设部机关大院绿化工程。

  2006年,国土资源部未经批准擅自在部机关大院东段实施绿化工程改造,截至审计时,已用以前年度结余支付工程款140万元,工程尚未结算。在工程实施中,存在人为缩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建设单位参与评标且评标人员无专业资质、已支付的工程款超过中标价26万元等问题。

  (五)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1200万元项目预算未细化。

  2004至2006年,该研究所申报的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项目1200万元预算未细化,没有具体的支出内容。

  (六)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挪用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培训中心建设。

  2005年,该中心挪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其所属的十三陵培训中心网络建设。

  (七)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部分所属单位以会议费名义私存私放款项211.9万元。

  截至2001年底,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部分所属单位以会议费名义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所属十三陵培训中心私存私放的款项结存198.23万元,2001至2006年又存入13.67万元,支出64.24万元,截至2006年底余额为147.66万元。

  (八)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价值53.45万元的“野战军”技术装备闲置。

  2005年9月,该院在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专项经费中列支53.45万元购置了3台钻机,至审计时尚未投入使用,却已签订为安置钻机租用2年、租金共15.27万元的场地的租用合同,并已支付房租12.3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安排预算的问题,要求收回2006年底结余款,重新安排项目,并报财政部审批;对挪用项目经费并造成浪费的问题,要求将挪用的项目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进一步查清事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由所属单位申报并代管本级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将项目资金收回,纳入本级预算统一管理;对违规建设部机关大院绿化工程的问题,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对挪用项目资金建设培训中心网络的问题,要求将形成的固定资产划转上级;对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部分所属单位私存私放款项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上缴中央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切实加强费用管理,建立健全会议审批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经办企业的监督检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土资源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纠正、查处和整改。对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安排预算的问题,已停止项目资金的使用,正在按照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重新组织项目预算编报;对挪用项目经费并造成浪费的问题,正在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将挪用的项目经费归还原资金渠道;对由所属单位申报并代管本级项目预算的问题,正在商财政部办理资金的收缴手续;对违规建设部机关大院绿化工程的问题,正在补办绿化工程相关手续;对挪用项目资金建设培训中心网络的问题,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已经将项目执行中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统一管理;对私存私放款项的问题,及时收缴了存放在十三陵培训中心的会议结余资金并上缴了中央财政,对3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他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土资源部正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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