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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审计署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环保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局本级和3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环保总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与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将以项目名义申请的600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于投资办企业。

  1998年,环保总局将以“工业点源污水流动式工厂处理技术科研与示范工程”名义申请的4000万元科技三项费,实际用于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的验资注册;1999年,环保总局以“治理白色污染研制开发代用品”名义申请科技三项费2000万元,其中的1850万元被中晟公司用于炒股和对外投资,其余的50万元和100万元分别通过天津市环保局和江苏省环保局拨给天津市绿岛新技术发展公司和南京绿色资源再生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这两家公司的经营支出。

  (二)以某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领资金用于电子政务建设。

  2004至2006年,环保总局以某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请资金3500万元。截至2006年底,申请得到的资金中有2060.48万元实际用于局域网、广域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等电子政务建设。

  (三)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3124万元。

  在环保总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共同承担的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以下简称全国土壤调查专项)预算中,环保总局承担的“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子项工作内容,与国土资源部已取得成果的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和在全国土壤调查中继续开展的工作形成重复,多申报项目预算。该项目2006年预算3124万元已由环保总局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扩大范围安排项目支出500万元。

  2006年,环保总局扩大某配套项目的预算支出范围,将其中的500万元资金分配给6个无此配套项目的单位。

  (五)未经有关部门书面批准,环保总局所属化学品登记中心延期收费589.98万元并在过渡户存放。

  按规定,化学品登记中心执收的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征收截止期限为2006年3月。在有关主管部门尚未书面批复延长收费期限的情况下,2006年4月至12月,化学品登记中心继续收取该项费用共计589.98万元,并在应予取消的收费过渡账户存放。

  (六)某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1.19亿元闲置。

  因立项时未经充分论证、无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支出预算无测算依据,某项目在2004年立项后基本没有开展项目建设。截至审计时,该项目1.19亿元财政资金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项目名义申领的科技三项费用于投资办企业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算和验收,项目结余资金收回上缴中央财政,并对中晟公司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对以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领资金用于电子政务建设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补办相关手续,结余资金上缴中央财政,按规定报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尽快调整有关项目安排及预算,对已下拨的预算资金调整工作内容,今后加强与国土资源部的协调,做好预算编报;对扩大支出范围安排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并按规定用途重新安排;对延期收费并在过渡户存放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明确此项收费的依据;对某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做好新增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与审核工作,编制科学、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合理安排项目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保总局应加强项目预算管理,避免预算申报的随意性;进一步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财经法纪、预算与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促进部门、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环保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环保总局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即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后,环保总局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分工表,要求各部门积极整改,提高全员预算管理意识,加强全程监督控制。对以项目名义申领的科技三项费用于投资办企业的问题,已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对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对以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领资金用于电子政务建设和某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向财政部报告了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已暂停拨付该项目2007年预算资金,环保总局正结合有关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的问题,已提出调整项目工作内容、核减经费预算的方案,待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对扩大支出范围安排资金的问题,已按规定用途将项目资金余额重新安排了工作内容,待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对延期收费的问题,已解决了过渡户收费资金缴库的问题,正在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收费审批事宜。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环保总局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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