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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2)
2007年09月19日 19:34:1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广电总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实施了多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电总局招待所改建项目投资超概算7299万元,建设规模超概算3039平方米。 发展改革委2003年批复广电总局招待所改建项目的投资概算为1.71亿元,建设规模为29 973平方米。至审计时,该项目投资规模已达2.44亿元(已支付1.85亿元,其中多支出设计费597.8万元),超概算7299万元;建设规模已达33 012平方米,超批复规模3039平方米。 (二)未及时批复某工程建设预算。 2006年9月,财政部批准了广电总局某工程建设2006年度3亿元预算的具体使用方案。但该局直至2006年11月才将此预算批复至所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三)在申报年度预算中未编制某工程运行维护费7451万元预算。 某工程运行维护费属于经常性业务费。广电总局在申报2006年度预算时,未列报该项目,导致年初预算不完整。广电总局在年中申报此项预算后,财政部于2006年9月追加广电总局有关单位该项经费预算7451万元。 (四)无明确项目计划或预算细化不够,导致三项资金部分预算未执行或结余较多。 由于相关评审办法直至2006年11月才正式印发执行,造成国产动画发展专项资金和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2005和2006年预算(共计4000万元)在申报时无明确实施计划,至2006年底有3979.54万元预算未执行;由于年初申报的预算细化不够和财政部批复资金具体使用方案及资金拨付到位时间较晚,导致电影精品专项资金2004、2005和2006年底结余分别为1.02亿元、1.03亿元和7294.46万元。 (五)所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下简称国际台)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通过向所属单位支付代理费及安排所属单位收费,造成事业收入减少1104.26万元。 国际台在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的独家代理协议正在有效执行的情况下,2005年7月又与本台所属全资公司国广传媒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国广传媒)签订广告代理协议,通过国广传媒收取本应直接从上述某广告公司收取的广告费,同时向国广传媒支付代收广告费业务的代理费。2005和2006年,共计支付给国广传媒代理费686.06万元。 国际台在2006年收取国际新闻电视节目素材传输费过程中,将部分合同的收款方账号设为国广传媒的账号。由此,国广传媒2006年收到素材传输费418.2万元,作为本单位收入记账。 以上两事项,使国际台事业收入共计减少1104.26万元。 2.人员开支挤占公用支出5050.51万元,超标准发放非通用语播音主持岗位津贴168.9万元。 2006年,国际台人员开支挤占公用支出5050.51万元,人均挤占2.44万元;该台非通用语播音部门超标准发放播音主持岗位津贴168.9万元,人均超标准发放3632元。 3.未将“欧美广播时段专项经费”2005年底净结余纳入预算,且自行安排使用。 国际台已实施完成的“欧美广播时段专项”2005年底净结余7066万元,未纳入2006年度预算,而且在2006年自行动用其中550.39万元继续用于购买欧美广播时段。 4.由于设计缺陷,办公大楼建设损失浪费5139.7万元。 国际台办公大楼1997年竣工,其设计单位是原广播电影电视部设计院(现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该办公大楼项目在荷载结构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在大楼建设过程中为解决这一设计缺陷,设计单位将该楼A区室内地板垫层材质变更为硅镁,后发现硅镁对钢筋、管线有腐蚀作用,但未能在技术上解决好此问题。大楼建成后,国际台不得不在2002年初至2005年底的三年间对大楼进行防腐加固和同期改造,耗资5139.7万元(相当于办公大楼建设总投资3.73亿元的14%),造成损失浪费。 另外,投资概算为1913万元的国际台办公大楼同期改造工程建设未履行招投标手续。 (六)所属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2006年度“购置综合业务楼”项目预算1.5亿元当年未执行。 财政部批复该中心申报的2006年度“购置综合业务楼”项目支出预算1.5亿元。但至审计时,该中心尚未执行此项预算。 (七)北京未来广告公司2006年广告费收入未及时办理结算,导致所属中央电视台事业收入少记8883.71万元。 截至2006年底,北京未来广告公司经营CCTV-5、CCTV-8两个频道广告业务的广告费收入,应交未交8883.71万元,导致中央电视台少记相应收入。 (八)所属中央电视台向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的1.3亿元投资,长期未取得投资收益。 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中央电视台共向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投入资金7760万元,2003年又以该台在某信托投资公司的5572.54万元存款,置换了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7021.42万元股权。目前,中央电视台应占有北普陀公司1.48亿元股权,但十余年来未从该项投资中获得任何收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广电总局招待所改建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做好向发展改革委申报调整概算;对项目预算未及时批复、未在申报年度预算时编制、预算细化不够等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申报管理;对国际台存在的少记收入等问题,要求收回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将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使用,并在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项目预算当年未执行的问题,要求今后合理安排预算;对北京未来广告公司广告费收入未及时办理结算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回;对中央电视台投资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通过有效途径,明确其股权份额,并确保投资安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广电总局应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预算申报、审批、执行、考核各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完善事业收入归集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广电总局高度重视,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对招待所改建项目超概算的问题,正商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补办调整概算手续;对中央电视台在北普陀公司投资中的问题,该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基本完成了相关历史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准备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其余问题,已基本落实审计意见,整改完毕。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广电总局已进行了整改。 来源:
审计署网站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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