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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3)
2007年09月19日 19:53:5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南水北调办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该办自2003年成立以来,研究制定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办法,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预算拨款超编制购置汽车和支付出国费共计133.42万元。 1.截至2006年底,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南水北调办公务用车编制为16辆,该办实有18辆,超编2辆(是2004年4月在“行政管理费”中列支54.58万元购置的)。2004至2006年,南水北调办在行政事业类“南水北调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制定”等项目中列支出国费65.94万元。 2. 2005至2006年,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挪用基本建设拨款12.9万元支付出国费。 (二)向所属单位摊派房租(含物业费)、会议费等1003.26万元。 1.向监管中心摊派房租(含物业费)720万元。2005和2006年,南水北调办为解决租房办公每年360万元的房租(含物业费)资金缺口,要求该中心从行政事业类“稽查经费”项目和“专家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中分别列支房租(含物业费)320万元和400万元。 2.向所属单位摊派会议费283.26万元。其中:2006年摊派给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线建管局)129.85万元;2005和2006年摊派给监管中心共计133.56万元;2005年摊派给南水北调办政策及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政研中心)19.85万元。 (三)自行调整由财政部批复的6个项目(项目金额共计3275万元)的执行单位。 2005年,南水北调办在批复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时,将项目资金额为1100万元的基本建设类项目“投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应用体系”的执行单位由政研中心调整为南水北调工程设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设管中心);将项目资金额为1000万元的基本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网络控制系统建设”和项目资金额为30万元的行政事业类项目“南水北调工程年鉴和档案管理”的执行单位由监管中心分别调整为设管中心和政研中心;将项目资金额为1000万元的基本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执行单位由办本级调整为监管中心;将项目资金额为95万元的行政事业类项目“工程建设稽查与专项审计”的执行单位由监管中心调整为办本级。2006年,将项目资金额为50万元的行政事业类项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年鉴编印”的执行单位由办本级调整为政研中心。 (四)超范围支出预算资金447.34万元。 2004至2006年,南水北调办在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中分摊印刷费、交通费和邮电费等公用支出,合计283.15万元。 2005至2006年,监管中心在其承担的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基本建设类项目中,发放工资性补贴和加班费共计119.35万元;政研中心在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发放加班费、无房人员住房补贴和弥补基本支出共计44.84万元。 (五)未执行政府采购的会议费支出757.19万元,会议支出超标准。 2005至2006年,南水北调办召开的49个会议(会议费支出共341.63万元)达到政府采购标准而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政研中心和监管中心召开的47个会议(会议费共415.56万元,其中政研中心的70.01万元,监管中心的345.55万元)达到政府采购标准,而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上述会议均属《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一、二、三类会议,实际人均支出均超过了规定的支出标准,如2005年7月南水北调办在北京召开的“南水北调工作协调会”,人均房费和餐费为598元/天。 (六)所属单位的23个项目未按期完成,结余资金6486.95万元。 1.截至2006年底,监管中心应执行完毕而未执行完毕的项目有14个,共结余预算资金4138.99万元。 2.截至2006年底,设管中心应执行完毕而未执行完毕的项目有3个,共结余预算资金2183.6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开办费”结余100.38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网络控制系统建设”和“投资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应用体系”结余资金共计2083.3万元,资金结余率为99%。 3.截至2006年底,政研中心应执行完毕而未执行完毕的行政事业类项目有6个,共结余预算资金164.28万元,资金结余率为34.2%。 (七)所属中线建管局在建设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申请银团贷款,增加工程成本1141.95万元。 2005年12月,中线建管局在银行存款(基建拨款)余额尚有9.23亿元的情况下,申请银团贷款2亿元。截至2006年底,由于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充足,中线建管局一直未使用此笔贷款,却支付了贷款利息1141.95万元,增加了工程成本。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挪用预算拨款超编制购置汽车和支付出国费的问题,要求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超编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手续,并将支付的出国费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向所属单位摊派、自行调整项目预算执行单位、超范围支出、召开会议未执行政府采购和会议支出超标准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程,严格执行批复的项目预算;对中线建管局在建设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申请贷款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建设需要申请贷款,以降低工程成本。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南水北调办应细化项目预算,加强对项目经费的支出管理;明确办本级与所属预算单位的责权关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中线建管局管理费支出的控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水北调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南水北调办非常重视,专门研究整改措施。对挪用预算拨款超编制购置汽车和支付出国费的问题,正在办理超编车辆的编制核定手续,用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结余归还了由项目经费支付的出国费;对向所属单位摊派费用的问题,已采取措施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对自行调整项目执行单位的问题,已制定制度规范项目的申报和批复工作;对超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要求各相关单位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召开会议未执行政府采购和会议支出超标准的问题,已要求各单位召开达到规定标准的会议,必须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有关会议开支标准;对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制定了详细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中线建管局在建设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申请贷款的问题,该局已明确表示今后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计划安排申请贷款。 来源:
审计署网站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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