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消融后,我们要做的事更多”——政协委员关注雨雪冰冻灾害
“亲身经历了冰雪灾害,我十分关注今后如何增强全社会抗灾减灾能力。”来自江西的全国政协委员马志武刚下飞机就对记者说,“到了驻地,我会和其他委员重点讨论这个问题。”
刚经历了一场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许多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也像马志武一样,身在春意萌发的首都北京,心中仍然放不下远在南方受灾地区的群众:“冰雪消融后,我们要做的事更多。”
四个统筹提高电网抗灾能力
“这次江西受灾主要反映在电上。电塔倒伏,电力供应不上,通信、煤气、自来水都跟着供应不上。”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告诉记者。
1月中旬以来,罕见的冰雪灾害致使输电线路覆冰厚度大大超过设计标准,造成南方地区电网严重受损。
“作为电力企业负责人,我一直在思考,怎样才能在发生类似灾害时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认为,除提高电网大范围抗冰能力外,关键还是要统筹协调好四个关系:一是统筹协调好主干电网与地区电网的关系,一旦主干电网出现问题,地区电网仍能孤网运行;二是统筹协调好电力就地平衡与区外平衡的关系,立足于电力就地平衡保障最起码的社会正常运行;三是统筹协调好集中送电大电源与分布式电源的关系,后者虽然成本高效率低但灾害时相对可靠;四是统筹协调好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的关系,电、煤之间要互相保障。
为公众提供准确的中长期天气预报
准确的天气预报是这次抗冰战雪的基础。对1月10日到2月5日的5次雨雪天气过程,中央气象台都提前2天到5天作出了比较准确的预报,各级气象台站也做出了较为准确的预报。
委员们建议,今后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准确的中长期(10至30天)天气预报,早早提醒大家做好充足准备,这样能更好地应对灾难性、大面积气候异常。
“南方和北方情况不一样,天气湿,温度稍微低一点的话,雨雪就会在路面结冰。但平时大家极少长时间遇见这样的情况,缺少经验,这就需要气象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提醒。”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龚建明希望,天气预报要做足深度,不仅预告天气变化,更要及时提醒公众可能出现的灾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设立巨灾发生后的“保险屏障”
这次冰雪灾害发生后,保险系统迅速核灾、定损、理赔,为缓解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和促进当地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从实际情况看,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赔付,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较低。这说明,我国保险覆盖面有待提高。”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京生介绍,在初步统计的1516.5亿元直接经济损失中,保险赔偿占比尚不足1.1%,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
“这次灾害进一步反映出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地位过低,凸现了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迫切性。我国应建立并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设立一道巨灾发生后的‘保险屏障’。”刘京生委员认为。
巨灾保险制度是具有政策性的保险制度。刘京生委员建议,我国政府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尽快出台巨灾保险法,在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通过资本市场推出巨灾风险证券等系列创新产品等。
实现交通系统多元化
“高速公路系统在雪灾出现一段时间内,缺乏足够的统一应急观念。各部门运转、管理机制应调整。一次灾害靠全民动员可以,但不能每次都靠动员全民,根本上还是靠机制化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朱清时说。
龚建明委员则建议,今后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互动,天气异常时要及时提醒交通部门;二是交通部门一旦遇到大面积天气异常,要及时提醒司机和旅客,避免车辆继续往拥堵路段赶;三是储备一些除雪铲冰等设备。
建立跨部门跨省份应急协调机制
“这次灾害中应急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应急预案仍需进一步完善。应考虑按灾种设计应急预案。”李宏塔委员告诉记者,安徽省就是这样,应急预案主要是以应对水灾为主,而没有雪灾的应对方案。
李宏塔委员还建议,加快救灾法的立法进程,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体制,健全救灾工作机制。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抢险救灾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对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等有关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救援方面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目前主要依靠政策来规范和管理救灾事务,不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灾害对我国应急系统提出新挑战,也给了我们思考和改进的新机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印杰建议,建立跨部门跨省份长时间的应急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