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2003-2007年,全国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支出累计达到2.43万亿元、6294亿元、1.95万亿元和3104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1.26倍、1.27倍、1.41倍和1.3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达到1.6万亿元。
财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全面取消,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转入农村综合改革新阶段。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税收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预算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财政体制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财政管理和监督不断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加强,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务会计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08年预算主要指标安排如下:全国财政收入58486亿元,比2007年执行数增加7181.97亿元,增长14%。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1622亿元,增长14%;地方本级收入26864亿元,增长14%。全国财政支出60786亿元,增加11220.6亿元,增长22.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3205.2亿元,增长15.4%;地方本级支出47580.8亿元,增长24.8%。
中央财政收入安排情况主要是:国内增值税13400亿元,增长15.5%;国内消费税2470亿元,增长11.9%;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6855亿元,增长11.4%;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5750亿元,增长2%(账务上作冲减收入处理);营业税225亿元,增长11%;企业所得税6430亿元,增长13.9%;个人所得税2030亿元,增长6.2%;印花税1945.15亿元,与2007年持平;关税1600亿元,增长11.7%;非税收入1439.85亿元,增长5%。
中央财政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教育支出1561.76亿元,增长45.1%;科学技术支出1133.98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6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4.2%;医疗卫生支出831.58亿元,增长25.2%;环境保护支出1027.51亿元,增长31.4%;农林水事务支出1450.49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7.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包括安全生产、粮棉油等重要物资储备、解决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本息等方面的事务)支出3373.24亿元,增长38.9%;国防支出4099.4亿元,增长17.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4亿元,增长14.3%,其中国内外债务付息1235.66亿元,增长24.4%;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12317.81亿元,增长12.8%。
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重点安排和主要财税政策如下:
——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着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把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和促平衡有机结合起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努力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一是适当减少财政赤字和国债资金规模。安排中央财政赤字1800亿元,减少200亿元(比上年预算赤字减少650亿元),预计占GDP比重下降到0.6%。中央建设投资安排1521亿元,增加177亿元。二是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三是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继续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资金保障,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
——巩固、完善和强化各项强农惠农财税政策。坚持把支持“三农”作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重点,突出加强农业基础,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各项支出合计5625亿元,增加1307亿元,增长30.3%。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多渠道增加“三农”投入。
——大力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建设。一是保障优先发展教育。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教育支出1561.76亿元,增长45.1%。二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医疗卫生支出831.58亿元,增长25.2%。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央财政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6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4.2%。四是帮助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中央财政安排资金68亿元,增加17亿元。五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六是促进公共安全建设。
——加大对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一是促进科技创新。增加对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投入,安排147.6亿元,增长24%。二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中央财政安排节能减排资金270亿元,增加35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西部地区污水管网、污染减排监管体系等建设。
——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一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财政安排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8467.02亿元,增加1374.17亿元,增长19.4%。安排奖补资金440亿元,增加100亿元,调整和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建立县乡最低财政支出保障机制。二是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实施新的耕地占用税条例,研究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调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轻低收入者负担。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四是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大力支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强清理化解乡村债务。五是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促进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六是支持深化金融等体制改革。切实代行好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职责,积极稳妥推进中国农业银行等重点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大力支持投资体制等改革。
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预算
为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预算,将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规范预算管理。(二)加强收入征管。(三)强化支出管理。(四)完善财政法制。(五)严格财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