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中新社发任晨鸣摄
中新网3月8日电在今天下午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方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有活力。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一些事关全局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吴邦国说,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既有工作层面的问题,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还有一些是长期积累的问题。为了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常委会有意识地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改进工作和修改完善法律结合起来,着力加强跟踪监督。对属于工作层面的问题,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对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及时地修改有关法律,为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对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反复督察、一抓到底。
吴邦国举例说,针对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2004年人大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进行执法检查,明确提出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修改义务教育法等重要建议。根据常委会的建议,国务院及时研究起草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2006年结合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专项工作报告。2007年又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情况,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和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吴邦国又举例,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针对水污染日益加剧的严峻形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连续不断地跟踪监督。2004年听取审议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2005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进行了执法检查;2006年结合听取审议水环境形势和水污染防治的专项工作报告,再次检查了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2007年结合听取审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又对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吴邦国强调,人大常委会努力增强监督的实效。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常委会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中肯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着力促进有关方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譬如,推动解决拖欠出口退税问题;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工工资问题;推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正司法,历史遗留的超期羁押的案件基本得到纠正,等。(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