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向下
困难群体备受关怀
新闻
浙江省民政厅等日前决定预发2008年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争在元宵节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补发2007年的物价补贴。
据新华社2008年2月10日
深读
物价上涨,受影响最大的当然是困难群体。对于富豪们来说,1斤油,卖5块还是10块差别不大,因为相对他们财富的基数来说,这些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小支出。但对于一个全家只靠着低保过日子的城市困难户,或者就在半亩地上讨生活的低保户来说,是吃两块一斤的好米还是1块5一斤的糙米,就是一道要盘算良久的数学题。
实际上,要破解物价上涨过快的难题,可以有两种思路,一种,是把上涨的势头压下来,让它少涨或不涨;一种,是把群众的收入提上去,只要收入涨幅超过物价涨幅,老百姓的生活也不会受太大的影响。但这两条路,前者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一些特定商品客观上有涨价的要求,并非纯行政手段可以调控;后者,对于大部分困难户来说也难以享受到——要靠低保过日子的,自然家家都有其无法正常参预到社会劳动中的现实情况,比如说是残疾人家庭,或者没有退休工资的孤寡老人,本来就没有收入,谈何收入增长?
这部分人,占人口比例并不算大,但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水平不至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却是政府必须关注的实事之一。据悉,浙江省民政厅补发的2007年物价补贴加上预发今年的物价补贴,两项合计,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不低于315元,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210元。这两三百块钱,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也许不多,但对于这部分特殊群体来说,就意味着,每个月餐桌上可以多几样荤菜,或者是,液化气再怎么涨,心里也不用太慌了。
代表委员述评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吴桂英: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老百姓,政府非常关注他们的生活。早在前几年,浙江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困难群体的物价指数补贴办法》。随着物价涨幅比例来发放物价补助。”
浙江已经建立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城镇低保标准不得低于40%,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60%。而现在,我们已经超过了这个标准。第二方面,随着物价上涨,随着物价上涨,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低保户一定的补贴。去年已经启动了3次,一共补助1.4亿元。
而今年,给予农村低保家庭每月每人发放补贴30元,城市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发放补贴45元。目前已经预发了一个季度,总数超过了1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