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11日电 农业生物灾害能不能像天气一样测报?山区这个最后的“氧吧”如何保护?“生命之基,万物之母”的土壤污染该怎样应对……
在我国第30个植树节前,这一个个富有前瞻性的问题,彰显的是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对环境保护的关爱之切,用心之苦,思考之深。
病虫测报——
强化公共植物保护
“农业生物灾害应该像天气一样去测报。”谈起我国的公共植物保护事业,省政协副主席、民革浙江省委会主委冯明光委员的心情不免沉重:“农业生物灾害的预测预报,与台风、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同样重要,对农业生产、植物保护和人民生活的影响甚至更频繁、更广泛,但我国相应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却相对滞后。”
近年来,农业有害生物灾变频率和危害趋势不断加重,作为农业生产基础保障的公共植物保护事业,正面临越来越严重的挑战。“由于植物保护的公益性质缺乏法律保护,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欠账太多,生物灾害防控手段单一,公共植物保护和农业生态安全的现状令人忧心。”冯明光委员介绍说,我省专职植物病虫测报员目前仅有186人,每县平均不到2人。“乡(镇)村植保网络残缺不全,长期缺乏必要保障条件,县级病虫测报队伍也很不稳定,这直接影响到病虫预报的准确性和防控决策的科学性。”
冯明光委员建议,应该按照公共植物保护事业发展的要求,尽早制订国家植物保护条例,将公益性的植物保护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强化政府对植物保护工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公共植物保护体系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农业重大生物灾害的区域监测和预警网络建设力度,确保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常态运转。
冯明光委员还建议,大力扶持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提升其对农业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能力和服务农民的能力。加大对重大生物灾害防控的研发投入,重点发展绿色植保新技术及新产品,加快绿色植保新成果转化。
山区立法——
留住最后一个“氧吧”
人人都说,山区是最后一个“氧吧”,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应尽快制定《山区法》,切实保护山区生态环境。
他认为,长期以来,由于不少地方对山区的恶性开发,以及相关政策的缺失,对山区环境造成的损害已超过了山区生态系统的调节和修复功能,使得我国山区原本净洁的环境遭到破坏,并呈现日益严重的态势,出现如森林覆盖率严重下降、部分矿种面临枯竭、山区水土流失严重、水旱灾害增多、野生动植物种类减少等一系列问题。
“山区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着我国山区成千上万居民的生活,造成特殊的生态贫困,而且对其他地区环境的发展也正产生着负面影响。保护环境和促进发展这对矛盾在山区表现得尤为突出。”
吴鸿委员介绍说,目前山区环境管理政出多门,缺位严重,而现有环境法律体系对解决山区环境问题又存在诸多不足。如现有的环境法只列举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迹地保护区等,未能将山区作为特殊对象加以保护,忽视了山区环境的特殊重要性。同时,还过多地强调资源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山区的生态价值。
“山区环境问题是一项具有世界意义的研究课题,对我国这样一个多山的国家来说,更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命运和未来。维护我国山区的生态平衡,促进山区可持续发展,已刻不容缓。”为此,吴鸿委员建议,在修改现有环境法的基础上,我国应根据山区的现实情况和自身特殊性制定一部体系健全、可操作性强的综合性法律——《山区法》。同时,要建立专门的山区环境监控机构,强化监督;提高山区民众的公共参与意识,共同保护山区环境;建立山区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山区自然资源的权属制度等。
土壤污染防治——
“万物之母”更要健康
土壤是“生命之基,万物之母”。但民进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陈英旭委员在大会书面发言中指出,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农村集约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已相当严峻,严重影响了国家生态安全。
土壤污染常被形容为“看不见的污染”,相对于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容易被轻视。陈英旭委员说,事实上,不断恶化的土壤污染,使我国土地资源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全国每年因土壤污染减产粮食1000万吨以上,重金属污染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较为突出。此外,土壤污染造成土壤质量恶化,植被减少,生物多样性降低,污染物经过挥发、渗透、径流进入大气和水体环境,还引起一系列次生环境问题。
“土壤污染,还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到国人的吃饭问题,国家生态安全已面临严重威胁。”陈英旭委员认为,遏制土壤环境质量逐步恶化的趋势,彻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已经迫在眉睫。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壤污染问题,必须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过立法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鉴于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耗时长的特点,土壤污染防治法应格外重视对生产活动中土壤污染的预防,应加快建立土壤标准制度、源头控制制度、污染土壤管理制度、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和土壤污染应急制度,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米袋子”和“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