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马万祺。新华社发
马万祺简历
马万祺,男,汉族,1919年10月生,广东广州人,大学学历,澳门东亚大学工商管理荣誉博士学位,暨南大学名誉博士。
现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文学基金会会长,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澳门大华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澳门镜湖医院慈善会主席。
1938—1941年在香港成立泰生行永裕昌并出任经理
1941—1944年移居澳门,先后与友人组织恒丰裕行、和生行、大丰银号、恒记公司等任总监督、总经理等职
1944—1946年镜湖医院慈善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主席
1946—1947年组织新中行
1947—1948年组织大华行任总经理、董事长
1948—1950年出任澳门中华总商会理事、副理事长、副会长、会长
1950—澳门中华教育会理事、理事长、名誉顾问等,澳门劳工教育协进会主任(1952年),在澳门任篮排球总会、乒乓总会、游泳总会、象棋总会等会长,澳门东亚大学董事会主席、咨询会主席,濠江中学、培道中学、商训夜中学、广大中学、青洲小学、镜平小学等校董会主席;在内地任华南企业公司、广东华侨投资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投资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等职;曾任暨南大学、南京大学、仲恺农业学院副董事长,广州大学、南海中学、何香凝纪念学校名誉校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委、名誉会长,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澳门中国土特产公司、大生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联生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华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1993—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