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陈奎元。新华社发
陈奎元简历
陈奎元,男,汉族,1941年1月生,辽宁康平人,196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9月参加工作,内蒙古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1960—1964年内蒙古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64—1972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党校教员、盟革委会办公室政工组工作
1972—1973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革委会办公室干事
1973—1978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宣传部科长(其间:1975—1977年下放任西新巴旗阿镇镇委书记)
1978—1980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党校副校长(其间:借调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
1980—1982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副秘书长、代秘书长
1982—1983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秘书长、盟委常委
1983—1989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副书记、书记(1982—1983年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
1989—1991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兼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
1991—1992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
1992—1992年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1992—2000年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
2000—2002年河南省委书记
2002—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3—2008年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8—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