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经济增长目标和通胀目标应该真正落实在我们的宏观调控中,既要强调政府干预的作用,也要重视市场本身的作用。如果中国真能实现这两个调控目标,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就会有一个更好的基础。
2007年,我国的GDP增长率达到11.4%、CPI涨幅达到4.8%,都创了2003年以来的新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08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中,对于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调控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8%左右。”可以看到,和上一年实际增长相比,2008年的经济增长目标下调了3.4%,但CPI的控制目标仍然保持为上一年的水平。这一调控目标的确定,反映了中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适度降低增长率
有利于国家经济长期平稳发展
世纪之交,经过亚洲金融危机的考验后,我国迎来了经济发展的一次最好机遇。长期发展使我国不断增强的综合国力、经过体制创新后充满活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发展、不断增加的居民收入和相关领域的改革导致的新的消费升级,国际经济的复苏和繁荣导致的对中国商品需求的增加,都为中国实现一次新的跳跃式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这使我们进入新世纪以后,进入了改革开放后经济增长的最好时期。2002年下半年,中国经济开始重新加速,进入了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在这一轮周期中,中国连续5年保持了10%以上的经济增长率,2003年到2007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0.0%、10.1%、10.2%、11.1%和11.4%,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10.6%。如果以2000年为基期,2000-2007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则达到了10.31%。高速经济增长为我国各个方面的发展创造了物质基础,极大地改善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人民生活和国际地位,也为我们实现长期增长目标创造了条件。“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我国要实现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而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在本世纪初的前20年实现人均GDP翻两番。按照这两个目标,我国在这一期间必须实现的年均GDP增长率为7.5%。可以看到,由于2000-2007年间的GDP实际增长率已经大大高于实现长期目标的年均增长率,只要在未来的3年里年均增长率达到3.5%,在未来的13年里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6.3%,我们就可以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党的十七大上提出的长期增长目标。
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目标看,现在的关键已经不是如何提高经济增长率,而是如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在近几年来,国家已经连续多年提出8%左右经济增长率的预期,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这一指标总是被超越。这一方面带来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但在另外一方面,经济增长和其他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脱节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2007年出现的价格总水平的显著提升,就是各方面矛盾的一个集中体现。因此,在新的条件下,国家在强调“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前提下,适度调低经济增长目标是现实和正确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国内和国际环境的变化,也在客观上对我们提出了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美国的次贷危机标志着欧美经济开始逐步进入衰退,这必然会对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冲击;而国内对汽车、住宅等高档需求的突然增加已经逐渐转入常态;原油、食品、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上升则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保持原来的以扩大投入为主的增长方式,而不是通过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来改善效率来获得较高的经济增长率,我们可持续发展就会受到影响,眼前较高的经济增长换来的就可能是将来的经济停滞甚至是衰退。因此,适当地降低经济增长率,并适时地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将可能为中国长期平稳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适度的价格调控目标
为改善市场环境留下了空间
在2008年的宏观调控目标中,CPI的涨幅要求控制在4.8%左右,和2007年CPI的实际涨幅相当。虽然这一调控目标和进入新世纪以来历年的CPI相比明显偏高,但应该看到,它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实际的。在本轮经济增长周期中,虽然我国获得了比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但是这一增长在前些年并没有带来相应的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和世界各国相比,我国价格总水平的上涨程度和经济增长率之间是不对应的。一般地说,在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中,高经济增长往往伴随着价格总水平的较大幅度的上涨。但在中国,高速经济增长是在转轨过程中实现的,而工业化进程快于市场化进程,国家对关键商品、服务以及生产要素价格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价格总水平的上涨,但与此同时,也抑制了市场本身对经济发展自发的调节作用。例如,由于国家对能源价格的管制,我国的耗能产业生产成本较低,出口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性就相对较强。但这种发展是以放弃市场经济的原则换来的,到了一定阶段它就会难以延续。我国价格总水平上涨时的波动性,证明了我国还要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进程,理顺价格关系,在优化资源配置的情况下实现高质量的经济增长。从这个意义上看,控制价格总水平实际包含着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是要抑制价格总水平的过度上涨,避免剧烈的价格变动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是要在价格总水平适度变化的情况下,调整各种商品间的相互关系,使价格体系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较宽松的价格调控目标,为我们改善市场环境留下了空间。
我国目前的价格总水平在短期内的较大提升,说明经济活动中的供需关系出现了非常规的变化,导致这种变化的,既有需求方面的原因,也有供给方面的原因。从需求方面看,经济增长带来了国家、企业和居民家庭收入的增加,国际收支顺差造成的外汇储备扩大,以及社会上对未来预期的改善,都会增强货币的流动性,从而影响即期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从供给方面看,由于局部的供需失调,尤其是经济增长中的商品和生产资料的供需失调所引起的结构性通货膨胀,是会对相关产品价格产生滞后影响的,从而导致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需求拉动型的通货膨胀与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的应对措施是不同的,前者主要依靠的是短期的需求管理,而后者更多地要依靠长期的供给管理。而中国目前的情况是需求拉动和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交织在一起,这就为我们治理通货膨胀带来了难度。
价格总水平的明显波动会影响居民家庭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尤其是影响中低收入的居民家庭生活。如果要使低收入居民生活不受较大影响,首先应该是通过需求管理(主要是通过控制货币供应)抑制价格上涨,但在需求管理达不到预期目标时,就要考虑通过适当增加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收入来抵消通货膨胀对他们生活的冲击。增加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可以通过再分配方式(如减税、加大对困难家庭的补助等),也可以通过初次收入分配方式(通过工作单位提高工资)。从目前情况看,如果要想使中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不受明显影响,仅仅通过再分配方式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做出改善。一般地说,低收入居民家庭比高收入者具有更高的边际消费倾向,改善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收入,不但能够有效地扩大居民最终消费,同时也是符合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原则的。但是问题在于,初次分配领域的改善是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的,增加基层员工的工资将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盈利和竞争能力。而当这种初次分配结构的改变扩大到一定的规模,又可能抑制未来的经济增长。而如何处理好当前消费和长期发展之间的关系,又是一项相当复杂的长期任务。但在目前情况下,通过理顺价格、改善民生和扩大消费,改善在经济增长中消费、投资和出口之间的相互协调,无疑是我们应该首先解决的矛盾。
适度上涨的价格总水平
将促进中国的经济结构优化
自2003年中国经济加速增长以来,我国的经济活动明显地表现出了出口和投资拉动的特征。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客观原因,从当时的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出现了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变化;从国内发展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规模扩张及居民住房需求,对扩大投资提出了新的需求。在那种背景下,我们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经济增长,不但改善了现实的经济环境,也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也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而在发展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很多矛盾我们来不及处理,以至于有可能为未来的发展留下隐患。
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世界环境的变化,5年前我们具备的一些发展经济的有利条件已经有所变化,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们在国际上具备的一些比较优势已经开始减弱,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快可能带来的生产能力闲置甚至是浪费的现象也开始出现,而能源和自然资源与环境为我们带来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更是迫切地放在我们面前。从国民经济价值总量上看,结构优化包括生产、分配和需求这三个方面的优化。从生产方面看,要优化国民经济部门结构,一方面要通过改善效率降低部门内部单位消耗,另一方面要通过产业结构的升级改善国民经济的投入产出结构。从分配方面看,则应该调整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结构。从需求方面看,则要调整最终需求的三个方面(消费、投资和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通过改善内需,应对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并逐渐解决长期形成的投资和消费结构失调的矛盾。
生产、分配和需求这三个方面的结构优化是密切联系的。从生产方面看,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产业结构变迁走的是新兴工业化大国共同的道路,即:首先实现由传统的农业为主导的经济向轻纺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升级;第二步实现由轻纺工业主导向重化工业主导的产业结构升级;第三步则要实现由重化工业主导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主导的升级。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前两个阶段的升级,开始向第三个阶段迈进。而在产业结构升级的各个阶段,必须有对应的需求结构与之相配合。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求结构往往决定着产业结构的发展方向,如在目前以外向型经济和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中,第二产业尤其是重化工产业必然会得到较快的发展,而第二产业及重化工业的特点就是在生产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中间产品,从而引起能源和自然资源的紧缺。要改变需求结构,就必须相应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及最终收入的使用结构。既要调整居民的收入分配结构,也要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结构,收入结构趋向于合理,收入的使用结构也会趋向于合理。在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时,既要考虑个别企业、个人的效益,也要考虑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合理地分配结构的形成,则会对需求结构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在我国目前的结构优化过程中,要转变传统的以扩大投入实现扩张的生产方式,就要注重通过体制创新改善现有的收入分配结构,进而影响和改善需求结构,通过需求结构的变化推动生产领域的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我们看到,在这一次《政府工作报告》中,经济增长预期是8%左右而不是8%以上,通货膨胀预期也是4.8%左右而不是4.8%以下。如果实际执行情况明显地偏离了这个“左右”,我们的工作实际上就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在过去的几年中,国家每年都确定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但是从实际操作中都大大超越。超越目标不一定是好事情,如果现在的速度快了,但是将来发生了衰退和停滞,还不如现在慢一点,以换取长期稳定的、较高速度地增长。对通货膨胀的治理也是类似的。价格总水平的适度上涨是刺激需求的基本措施和调整国民经济各种供需关系的一般途径。由于我们在价格调整中,总是担心一些基本商品和服务的上涨会影响人民生活和经济增长,结果使企业担负起了社会和政府的职能,到了最后这些基本商品供不应求,反而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增长受到更大冲击。因此,《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经济增长目标和通货膨胀目标应该真正落实在我们的宏观调控中。
(刘伟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蔡志洲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