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党的十七大更是深刻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章详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并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关键词]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将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目标与任务,为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
回顾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我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进行了百折不挠的斗争和艰难探索,但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先后提出了“工农民主”、“人民民主”、“新民主主义”等民主概念,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论,并先后以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参议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实践和组织形式,创造了适合中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实现形式。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按照民主原则共商建国大计的一次重要会议,确立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新中国的建立,使我国人民开始真正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新中国成立不久,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自下而上地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制度,确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施行,使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宪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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