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1日电 “我国真正能走出去的文化品牌还没有形成和世界品牌竞争的实力,尚处于需要大力扶持的阶段,国家应在文化品牌的扶持上建立连续性的政策,这样才能够把我们的文化输出到世界主要文化消费市场上去。”全国人大代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院长李力呼吁我国在品牌文化方面进行立法支持。
“文化产业必须由它的品牌来代表,我建议首先对已经创立的品牌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扶持。”李力见证了著名舞剧《一把酸枣》的成长:从2002年至今,《一把酸枣》已在国内外先后进行了近600场的舞台演出。他说,事实证明,艺术作品品牌的形成既需要经历一个较长周期的不间断锤炼,还需要在国内外不同价值观背景下进行交流、得到检验。“现在国家推出了一些文化精品,但是真正得到市场认可的还是为数不多。并不是被评上文化精品就证明是品牌,还需要通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众多指标来验证,逐步建立起一个和世界接轨的市场竞争机制。”
在国外进行演出时,李力发现世界著名音乐剧《猫》《新闻小姐》等都是由世界一流文化包装公司进行打造宣传,而我们的演出则是由华人创建的小公司包装进行半交流半商业性质的演出。“2007年我们在澳大利亚演出了11场次,上座率达80%以上,票房收入350万元。同期《新闻小姐》也在澳大利亚演出,同样的票价和上座率他们演出了6个月。我们在输出作品的时候就是在打‘游击战’,受经济因素限制,拼命地减少表演人员、舞台道具以降低成本,以至于影响到了作品的质量。”
通过比较众多发达国家文化消费品产生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李力发现,文化消费对于国民经济的拉动和国家形象的提升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国目前文化产业品牌少、人才基础不够扎实,文化投入转变成产业的甚少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落后,使得目前我国从事文化行业的人员进行创新的比例更小,也是导致国外对我国文化的认识仅停留在功夫片上的重要原因之一。
李力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政府决策机构、创作机构、传播机构以及营销机构的合力经营,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可以尝试从产业结构调整上着手,通过立法等政策上的支持,把现有的文化资源有规划、有重点地开发利用,形成政府主导的品牌文化产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