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王宇)“在当前金融危机冲击下,国家应该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有规模的重点民营企业,优先给予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支持,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在融资、担保和资金运作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利率优惠,并逐年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规模和扶持力度。”前来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说。
刘汉元委员说,改革开放30年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如今,民营经济已成为一个庞大的新群体:民营企业占中国法人企业的60%以上,它创造了中国GDP增量的约60%,解决了社会新增的非农就业人员的80%以上,拥有全国66%的专利与74%的技术创新、82%的新产品开发,同时成为每年上百万大学生就业的重要选择。2008年,民营企业在克服自身发展困难的同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据全国工商联对上报的8000多家会员企业的不完全统计,汶川特大地震中民营企业累计捐赠款物近70亿元人民币。
同时,刘汉元委员也谈到,尽管民营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各项资源的配置上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和被忽视的角色,尤其是民企融资难,使得民企发展过程中无法获得稳定、持续、持久的金融支持。
为此,刘汉元委员建议,可由银行划分一定比例的贷款份额专门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并以政府贴息贷款的方式对重点民企的自主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以及产品升级转型进行扶持。同时,国家应加速财税税制改革,留富于企,放水养鱼,通过财政退税、返税、减税等方式和手段,把钱留给企业,支持它们扩大再生产,从而带动消费,刺激经济,拉动内需。
“此外,国家在推出4万亿元财政投资的同时,应创造条件,降低门槛,加大扶持力度,让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到4万亿元投资的公平竞争之中,这不仅可以让民营企业分享国家财政投入的收益,而且还可激发民营经济的建设发展热情,将在本次拉动内需的过程中释放出惊人的生产力。”刘汉元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