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坚持科学和谐的发展观,把农村水电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帮困相结合,开创了农村水电的新局面,在圆满完成“十五”水电计划的同时,也为浙江省新农村建设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十五”期间是浙江省建国以来农村水电发展最快的时期。五年来,浙江省以水电农村电气化为契机,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17万千瓦,完成"十五"规划的146%,投入建设资金90多亿元,为"十五"计划的150%。目前,全省农村装机总量达到280万千瓦,2005年农村水电发电总量达70亿千瓦时。
浙江省是资源小省,但水电资源相对丰富,针对如何合理、科学、和谐地开发利用水电资源这个关乎农村发展的大课题,浙江省水利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浙江省水电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在全省推行水电资源协议转让和公开竞拍两种有偿转让方式,并在全国首先提出了"资源有偿出让、农民政策处理足额补偿、环境生态用水补偿等"三大补偿机制。浙江省水利厅黄建中副厅长介绍说:在出台"三大补偿"机制之前,由于在水电开发涉及的资源开发权取得、自然环境保护、土地山地转让等政策方向所存在的问题造成了不少地方群众的不满,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群众抵制水电开发的苗头,水电建设项目在一段时期内成为新房的重点和焦点。实行"三大补偿"机制后,水利资源的开发权通过公开招标,从制度上杜绝了腐败行为。同时,坚持水电开发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坚持水电开发的科学规划和重点论证的方针,使得水电开发很好地兼顾了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农民三者的利益,兼顾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使浙江省农村水电开发走上了稳定、快速发展之路,从而带动了山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首先,改善了山区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水电资源大多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当地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山区百姓生活极为不便,农村面貌改变受到制约。通过"十五"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县建设,共修建水库超过10亿立方米,修建改造山区公路1000多公里,新架设和改造山区农村电力设施和通信线路各1000公里以上,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基础设施,有的地方还把资源出让金的一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如遂昌县通过水电资源公开招标,有偿出让水电项目26个,收取资源出让金5000多万元,其中有2000多万元返还给项目所在地的乡村集体,用于发展经济及交通道路、灌溉系统等公益事业的建设。江山市将水电资源拍卖所得的50%返还给乡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其次,农村水电开发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加快了农民脱贫的步伐。受地域、基础设施、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山区县市经济落后,工商业发展缓慢,税收来源缺乏,当地财政普遍比较困难。"十五"期间通过发挥山区农村水电资源丰富的优势,抓好小水电建设,极大地增加了当地的收入,发展了当地的经济。景宁畲族自治区县财政收入25%以上来自水电企业。文成、泰顺、龙泉、庆元、松阳、遂昌等县(市)的水电企业上缴税收占当地财政20%左右。多种形式开发水电项目已成为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共识。就景宁而言,有近1/3的民众以入股的形式投资小水电,人均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1.4千瓦,成为全国人均拥有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千瓦的第一县,被水利部命名为"中国农村水电之乡"。农民入股开发小水电,增加了收入,尝到了甜头。泰顺县把珊溪水库移民基金1300余万元入股三插溪水电站。电站建成后,每年以15%的固定红利回报当地群众和集体经济。
再次,农村水电的发展,改善了山区生态环境。山区农民一直以来兼砍伐树木作为燃料,既蚕食了山林,又污染了环境。水电资源开发后,用上了便捷、安全、清洁的新能源,减少了山林的砍伐,保护了现有的森林资源。加上交通条件的改善,清新自然的山区环境、青山绿水共蓝天一色的美好景观使电站水库成为当地生态旅游的一大资源。许多库区农民以水库为依托开发生态旅游,新辟了当地农民的又一致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