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邀请4位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管工作的副主任),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与网民在线交流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
[中国经济网网友经典也疯狂]“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安徽的黄山是我国著名的风景区,每年都吸引了大批游客,广西壮族自治区已经走过50年的发展历程,桂林山水甲天下名扬海外,但是发展的同时,都不免会带来环境问题。请问来自来个省的代表,各自有哪些立法和监督措施来保护环境和谐发展?如何保证执法力度?谢谢。
[罗黎明]在这几年来,我们所采取的措施,从法律上来说,大体上有三个方面:第一,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我们先后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等六部法律。同时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14部法律。2008年10月1日,我们专门颁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旅游条例。这一条例里面对环境保护的评估、论证到实施的整个过程,都有详细的措施。
至于怎么样监督,我们根据这些法律,在发展旅游业中环境保护的问题,我概括起来叫做“四个监督、一问责”。所谓“四个监督”,首先是法律监督。对我们广西已经制定出的这些保护环境的一系列的法律,首先进行法律监督;进行法律跟踪,叫做执法检查。
第二,工作监督。相关的部门必须定期向人大汇报环境保护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措施。再一个就是舆论监督。发挥我们各种公共媒体的舆论监督。再一个就是群众监督。我们所有的环境都不是在真空中,都是在群众的监督中,应该说,群众监督是最为积极,也是最有效的办法。这是四监督。
“一问责”,就是作为我们人大在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要对有相关的部门,对所制定的这些法律实行的情况如何,进行调研、评估和问责。因此,我们采取了这些措施,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的。谢谢各位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