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接受中外记者采访。出席专题采访的嘉宾有:齐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侯淅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
[齐骥]:女士们,先生们,尊敬的各位朋友们早上好。按照“两会”新闻中心的安排,今天我和我的两位同事在这里就我们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情况给大家作一个通报。同时,也借这个机会回答大家一些关心的问题。首先,我对各位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大家对推进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一贯关心和支持。
住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住有所居的目标,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这是2007年的国务院第24号文,提出了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和框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在去年12月国办以131号文发下来的,在这个文件中要求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提出,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一是廉租住房建设加快。据原建设部、民政部2005年的调查和测算,全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1000万户,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08年底,通过新建、购置廉租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方式,以实物方式解决了250多万户的住房困难。同时,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达到229万户,基本上实现了国务院关于到2008年底对申请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增加。2008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新开工9000多万平方米,竣工6000多万平方米。三是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在扩大。截止到2008年底,中央累计支持改造煤矿棚户区28万户,去年第四季度启动了对林业、农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在我国取得了新的进展,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初步形成了包括财政投入、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土地供应等政策体系。去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的力度。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追加投资补助中也适当提高了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调整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明确这项资金用于租赁补贴开支后有结余的,可以用于购买、改建或者租赁廉租房支出。同时,也出台了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支持政策,明确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完善了住房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民生,也有利于增加投资、扩大居民消费,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义重大。2009年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中央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一手抓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一手抓制度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落实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和供给政策,满足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