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岳连国)正在此间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法律界人士1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要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同时采取诸如提高法官审判能力、提高审判透明度等措施解决司法公正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0日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将着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严明审判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这份报告显示,我国各级法院去年加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委员认为,司法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其他领域腐败产生的原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由于对权力的滥用和监督力度不够引起的。所以,司法领域腐败问题的解决首先还是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进行完善,使得司法权力能够在合理合法、公平公开的轨道上运行,从而把腐败降低到最小限度,直至彻底根除。
汤维建建议,首先完善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他认为,目前审级监督流于形式,两审终审制在有些案件审判中显得不够,对诸如群体性纠纷、社会影响极大的纠纷和涉外纠纷等案件,需要探讨构建三审终审制。其次,加强检察院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应尽快制定人民检察院监督法。同时,要加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外部监督机制,完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
王胜俊在报告中提出,要在审判、执行等部门建立廉政监察制度,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的直接监督。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廉洁的突出问题,公布“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来自民建的全国政协委员汤维建认为,保障司法公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法官审判能力建设。现在中国法官年龄偏轻,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因而有时会出现宣判结果偏离法律轨道或机械理解法律规定的情况,造成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加强司法公开,扩大审判透明度,给社会提供广泛介入和监督的机会,实行阳光下的司法。
他说,应当加强审判民主化建设。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改变陪而不审的状况,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还要加强合议制度建设,改变合而不议、合议制流于形式的状况。重视司法的科技化建设,比如要对庭审过程进行网络直播,全程录音录像。要重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来强化司法的公正性。加强司法便民性建设,要为民众打官司尽可能提供便利。比如,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行诉讼指导制度,使民众不会因为不懂诉讼知识而望讼却步。加强审判独立性建设,要尽量消除影响审判独立的因素,避免关系案、金钱案,要完善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保障机制。
李汉宇认为,司法工作公开对体现司法公平正义非常重要,要尽量去除审判程序神秘化,尽可能让当事人和全社会知道司法程序是如何运作的。
他强调,为保障司法公正,应在体制上进一步改进,有效处理上下级法院关系,法院和检察院的关系,判决和执行之间的关系,审判、执行和监督之间的关系。建立一套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