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记者李敏、梁国瑞3月11日发自北京
随着“两院”报告的热议,两会上反腐声音渐强。
代表团会议和小组讨论上,反腐“利剑”怎么出鞘?是否能够“一剑封喉”?这些问题成为了代表、委员们的聚焦点。
而网络监督、反腐联络员、廉情公示、立法保障等,成为了此次两会上热议的反腐“利剑”。
网络监督是“腐败杀手”
代表语录:
我现在发现啊,网络是监督腐败的很好载体,网民力量非常强大,一有“风吹草动”就能形成传播声势,网络监督下的腐败无处遁形。——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
金华婺城区法院原审监庭副庭长郭坚10日被司法机关正式刑拘。
经查,郭坚涉嫌经济犯罪,并存在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下一步,婺城区司法机关将对郭坚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开展侦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婺城法院在郭坚被双规之后,召开了全院干警会议,通报案情,要求引以为戒。同时,还在各个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加强监督。
从在网上传播到政府通报,走完一个过程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
“不含糊,不护短。”3月6日,在北京参加两会的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网上看到相关报道后,通过浙江在线对金华“法官艳照门”事件作出独家回应。
齐奇表示,该事件要认真核查,实事求是,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敢于清除法院队伍里的腐败现象,这是法院有力量、有信心的表现,绝不能以“担心法院形象受损,文明单位落榜”等借口掩盖问题。
齐奇代表认为,网络已成为反腐的有效载体。在与浙江在线记者交流时,他认为网民力量非常强大,在网络监督下,腐败无处遁形。
去年年底,各大网络论坛上相继曝光南京江宁区原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戴名表抽天价烟的照片。随后,纪委等部门介入调查,28日,江宁区委根据区纪委的初步调查,对周久耕作出免职处分决定。3月,专案组根据举报以及外围调查,已经初步掌握周久耕涉及贪污受贿高达200万元。
1月21日,有媒体报道了网络晒东阳市审计局局长公款报销按摩费一事,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审计署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浙江省审计厅督促东阳市调查处理。
经调查查明,浙江省东阳市审计局局长韦俊图2003年4月在娱乐场所使用公款7126元支付按摩费用。
2月,东阳市委对韦俊图违纪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免去其市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依法律程序,提请免去其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多位代表说,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反腐的一把利剑,有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要善于运用网络监督深挖线索,要敏锐。
给项目派“反腐监督员”
代表语录:
国家投资4万亿拉动经济增长,我担心的是,“4万亿”可能带来的职务犯罪,所以建议提前预防,学习浙江模式,在具体工程项目的相关负责部门各确定一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人员,作为该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
重大工程是职务犯罪多发、高发的领域,特别要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这是代表委员的一个共识。
“要制定一套保障机制、重点完善四项制度,预防国家‘四万亿’投资中的职务犯罪。”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提出的建议,直指“四万亿”投资中的职务犯罪。
陈云龙代表认为,“四万亿”投资计划广受关注,为确保其工程项目、资金、干部队伍的安全,必须迅速行动,通过制定预防职务违法违纪保障机制,进一步凝聚预防资源和优势,在惩防体系的联合构建格局中,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四万亿”提供预防机制保障。
确保“四万亿”的落实,除制定一套保障机制外,还应强化措施,重点是完善四项制度,全方位预防“四万亿”中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
浙江的做法是怎么样的?
去年12月份,针对省“三个千亿”工程建设,浙江省检察院联合省发改委、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等4个职能部门,各确定一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人员,作为该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员”。
通过这样完善的领导以及办事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预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预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职务违法违纪预防工作,保障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在浙江“三个千亿”之前,完成的“五大百亿”工程,正是因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得好,迄今为止,发现问题予以查处的仅六人,比例大大降低。这也为我们进一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
“联络员”其实就是“反腐监督员”,有几双眼睛盯着整个工程招投标过程,想从眼皮子底下玩猫腻肯定不行。
“廉情公示、财产申报”贵在执行
代表语录:
其实不能光靠财产公示,还应该对公示财产实行核实和惩戒措施。如果没有核实和查处,财产公示制度就会流于形式。——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宁波大学外语学院院长范谊
2008年12月5日,慈溪市纪委和慈溪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试行)》,要求对市委管理的现职副局(镇)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实施廉情公示。
2008年12月31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三家联合通过当地廉政网公示了部分官员的财产。此举引起热议。
官员的财产到底要不要公示?两会上的代表委员们态度一致:要。
同时,代表、委员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执行申报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和全国政协委员严琦均在博客上就官员财产申报这一问题谈到了自己的看法。
韩德云在其博文《官员财产申报更待何时?》中称,“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远不能有效遏制腐败。其限制的主体太窄,仅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且规定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资、奖金、礼金等,并非官员全部收入。他建议,全国人大应正式调研、起草《公务员财产申报法》。
而严琦则提出“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必须要符合中国的特色。”要把官员、官员的子女以及近亲属乃至与官员发生财产和人身关系的当事人都纳入到财产申报的范围,否则所谓财产申报制度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何勇表示:“现在我们正在研究和论证这件事情,正在想办法制定。”
素来以敢说著称的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宁波大学外语学院院长范谊则表示,其实不能光靠财产公示,还应该对公示财产实行核实和惩戒措施。如果没有核实和查处,财产公示制度就会流于形式。
立法管好“大金库” 杜绝流入“小金库”
代表语录:
今年是国家财政非常困难的一年,国务院举债来拉动投资和内需,中央甚至还替省级政府发行了2000亿国债。这个时候,出台几个法律显得尤其迫切,因为目前最需要管好“大金库”。——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
全国人大代表刘锡荣是从浙江走出的高官,他搞了10多年纪检工作,曾官任中纪委副书记一职,对反腐工作有着丰富的经历。
去年两会上,刘锡荣的“权力下放是反腐的根本措施的”一番发言令听者击节叫好。为此他建议立5个法:《国民收入分配法》、《预算法》(修改)、《惩处集体贪污法》、《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编制法》。
今年,身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仍从立法角度谈反腐。今年他提出应尽快设立《行政收费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行政监察法》(修改)、《预算法》(修改)4个法,把重点放在了治理“小金库”上,保障国家“大金库”。
刘锡荣说,今年是国家财政非常困难的一年,国务院举债来拉动投资和内需,中央甚至还替省级政府发行了2000亿国债。
“这个时候,出台几个法律显得尤其迫切,因为目前最需要管好‘大金库’——那4万亿能不能集中起来,能不能用到位,都关系国计民生啊!”
相对“大金库”的是“小金库”,刘锡荣代表对“小金库”有着深刻的分析。“‘小金库’其实是公务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小集体谋利益,它们就像一道道暗沟,截留本该属于‘大金库’的资金。
刘锡荣代表认为,“小金库”治理工作特别难。因为这跟个人腐败不一样,这是集体腐败,集体里人人得益,谁都不愿检举揭发。
而《行政收费管理法》,就是管理小金库的,不能让本该属于大金库的钱先流入小金库,肥了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