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搞下去的话,一切广告都可以没有。笼统地说明星不能代言与健康有关的食品,操作性不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颐武教授
代言经常出纠纷,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规则出台,出台一个有针对性的规则对明星恰恰是一个保护。——演员刘蓓
不妨在你收代言费的时候可以再多要一些,富余的部分拿来成立一个质检团,去帮你审查这个食品,帮你去监控这个食品是否安全。——模特和节目主持人李艾
如果一刀切,就会回到没有广告的时代
因为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揭露,使那些为“出事”食品代言的明星们备受诟病,众代言明星人人自危。
到底明星代言商品应该如何担责?明星与广告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针对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教授李蓉,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颐武,明星代表刘蓓、李艾等专家和公众人物接受了本报记者和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大家看法》两会特别节目记者联合采访,为明星代言商品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展开观点交锋。
建议
禁止明星代言所有“健康”产品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应禁止明星代言所有与健康有关的产品,包括食品。“这既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明星自身的保护。”
支持者刘蓓:
有规则出台才是真正的保护
演员刘蓓对邱律师的观点表示赞同。刘蓓说,代言经常出纠纷,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规则出台,出台一个有针对性的规则对明星恰恰是一个保护,“因为有一个规则告诉我们说这件事情不能做,那我就不会去。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老是被害。”
反对者张颐武:
任何规定不能一刀切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颐武教授却提出反对意见。他指出,即便是出规定也应该有针对性,不能一概而论。“实际上任何产品都可能和健康有关,比如说刘蓓代言的内衣,内衣如果过紧,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果这个刘蓓也要承担责任,这样搞下去的话,一切广告都可以没有。笼统地说明星不能代言与健康有关的食品,操作性不强。”
张颐武教授还说,如果真的一刀切,就会像20多年前,中国回到了没有广告的时代。张颐武教授还强调,如果没有广告,那么也不会再有商品为大家所熟知,“这个就要命,太可怕了,那就意味着我们没有任何一家食品的企业是知名的,不可能有任何品牌被大家所了解。”
听完张颐武的看法,邱宝昌表示强烈反对,邱宝昌说,明星自己没有能力去甄别食品的好坏,只能是凭着自己的感觉来判断,一旦感觉错误,就会给受众造成严重的误导,“如果代言了虚假广告的话,你对消费者的误导是非常严重的。”
支招
明星可自己成立民间质检机构
身为模特和节目主持人的李艾建议,明星可以自己成立一个相应的检测机构,帮助自己对商品进行质量方面的检测,“我觉得不妨在你收代言费的时候可以再多要一些,富余的部分拿来成立一个小组也好,成立一个质检团也好,智囊团也好,去帮你审查这个食品,帮你去监控这个食品是否安全。这也给食品厂家提供一个门槛,你既然要用名人做广告,你就得付这个代价,名人就得有这样的智囊团帮忙。”
建议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张颐武教授的支持。“我觉得她这个意见非常可取,每个人代言费里面都应该提出一部分,既作为监管的费用,也等于你买一个保险,比如说我代言费50万元,50万元有10万元划给了这个机构,那么将来如果出现连带责任需要赔偿,可以由这个组织来有效地承担。”
资深媒体策划人谭飞认为,大家不要一味地指责明星,其实相关部门的监控和监管更加重要,“我们如果老是去骂这帮人,那么必然就放弃了对另一帮人的问责,大家都骂明星就好了吗,大家都发泄了,发泄完了之后,才发现,有些食品还是不好,有些产品还是有问题。我觉得要加强执法力度和审查力度,只要这两个关口卡严了,明星真想有点什么猫腻,播不出啊,也不可能对社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歌手香香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香香认为明星是被动的,是由经纪公司操作的,拒绝代言假广告,应该要经纪公司严格把关。香香还提到,最重要是每个人都要理性消费,不要误信明星,“我不可能因为喜欢明星我就去买感冒药吃。他代言哪个感冒药,我就去买哪个感冒药使劲吃,这不可能。”
提醒
杜绝虚假广告更重要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教授李蓉提醒大家,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里面规定的条款,有一个概念大家可能混淆了。《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任何个人、团体代理了虚假广告,然后造成了消费者权益受损,要负连带责任。前提是这个广告一定是虚假的。
什么叫虚假呢?在审批方面,没有正规的审批、篡改了审批或是过期的审批肯定是虚假广告。此外,夸大疗效和效果的,肯定是虚假的。场上的专家和场外的患者互动,我在上面讲,下面就有患者来证明,这种也是虚假广告。
李蓉委员认为,大家要注意“虚假广告”这四个字。如果能够杜绝虚假广告的出现,明星代言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问题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