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警务特色:
“杨村经验”
成功改造小偷小摸
类似浙江博物馆盗窃案这样的盗窃大案,在当时是非常罕见的。据《浙江公安大事记》记录,整个60年代,还有一起金华县人民银行的金库失窃案影响比较大,盗窃者为银行内部员工,案值6万元。
虽然大案不多,不过由于1960年国民经济遭遇困难,社会上小偷小摸开始增多。
那一年,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吕剑光去义乌县稠城公社杨村大队调查,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一个18岁的女孩为结婚偷了人家一件毛衣,大队干部要开会批斗她。
吕剑光及时予以制止,提出应该采取严肃批评的办法教育她改正,并最后说服了大队干部,从当年夏天开始,杨村大队干部纠正了乱罚乱斗的做法,对犯了小错的人,采取耐心教育、本人检讨、领导记账(有的也不记账)、一般不公布其偷摸行为的办法,帮助督促他们改正。
其中,有位社员连续偷了9次,但干部一直坚持教育,不予公布,使这位社员痛改前非,从此积极劳动。
1961年2月,省委向全省地、市、县和人民公社党委转发了省公安厅党组关于“杨村经验”的通报。很快,“杨村经验”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关注,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也对此表示了肯定。
(感谢浙江省公安厅史志办、杭州市公安局史志办提供部分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