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4日讯(记者 叶海)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到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再到逐步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纪圣麟讲述了浙江民政事业60年来的发展历程。
浙江省民政厅成立于1949年7月29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当初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之初的浙江省民政厅当时主要负责剿匪、反霸、减租、征粮等,同时进行灾情调查,组织生产自救,整顿、改善各种社会救济机构,帮助解决贫困烈军属生产生活困难等。
在进入新世纪之后,通过将标准设定规范化、建立价格补贴制度、建立公益劳动制度、制定收入核定办法等方式,浙江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率先建立的城乡统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制度。而这三个“率先”构成的浙江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一度受到了全国关注的目光。
从2005年开始,浙江省又提出了建立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的新目标,旨在将坚持救助帮扶和福利服务、公共福利与社会化公益服务、重点服务和扩大覆盖对象相结合,以在全省逐步形成集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住房、生活照料和特殊困难帮扶于一体,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惠及外来人员,满足不同层次福利服务需求的制度体系。
纪圣麟介绍说,如今,按照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的新目标的规划要求,浙江省民政工作正逐步实现了核心作用由维护社会稳定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并重转变;发展模式由分散发展向体系化推进转变;保障类型由“兜底型”救济保障向发展型福利保障转变;发展取向由相对的封闭性向开放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