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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中国的“法治脉动”

  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中国法治建设全面提速

  在法律的平台上,更多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法》(草案)有望在2010年年底前通过。”

  9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透露。

  此前的8月26日,《行政强制法(草案)》已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专家评论说,这部法律的通过,将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一起,奏响我国行政立法“三部曲”,更好地规范行政权力。

  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还有不收费的“民告官”——行政复议。近年来,行政机关每年受理行政复议案约8万件,其中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以及主动改正、和解、调解的,占33.59%,有效化解了许多矛盾和纠纷,受到公众好评。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表示,政府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的管理,都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的历史性转变。

  在《中国走向法治的长征》一书中,英国剑桥大学法学教授兰戴尔·裴伦堡写道,“尽管与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不是一个版本的自由民主,但中国却是实实在在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并且,法律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新中国对法治的追求,从成立之初便开始推进,但60年间也经历曲折。

  1954年,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正式颁布。此后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迅速制定、颁布了近1000件法律、法令和法规。同时,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也在抓紧起草。十年内乱,使我国法治事业遭受巨大破坏,也让人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对一个社会的正常有序运行、对保护一个公民的权利,至关重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中国法治走上了“阳光大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中国法治建设全面提速:立法步伐持续加快;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司法公正加大保障;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的法律229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000余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立法的大门,也越来越多地向公众打开。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个税法修改听证会,来自重庆的一名企业一线工人吴志才,这样表达自己的感受:“虽然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我要尽量享受自己应有的权利……”

  2004年3月,国务院的一份文件引起国内外瞩目。这份名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文件,庄严向国人承诺,向世界宣告:10年建设法治政府。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给政府的审批权划上法治的“边界”,撤销了重重权力“关卡”。此后,国务院分四批取消了1992项行政审批,地方各级政府共取消、调整77692项行政审批。

  状告公务员录用存在歧视的乙肝病原携带者张先著,为家乡征地批复状告省政府的浙江农民张召良,质疑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不一致而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河北老太太王淑荣……在法律的平台上,更多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中国走得昂首挺胸,越来越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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