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日起,昆明公交集团选择了5条主城区公交专用道礼让行人。实施以来,公交驾驶员在斑马线上的违章行为明显减少;行人横穿马路等违规行为也略有改变。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公交让行只是构建和谐交通的一个措施,它考验的是全体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彰显的是社会文明,参与者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提升交通文明意识,才能构建和谐的交通、和谐的社会。
公交让行效果初显
11月1日起,昆明公交集团选择了北京路、人民路、金碧路、西昌路、广福路五条公交专用道实施礼让行人,即公交车通过人行横道线时要主动减速,无论何种信号灯控制,遇行人通过都必须主动停车让行;公交车通过路口、左右转弯、通过辅道、借其他车道通行时,遇行人必须主动停车让行等。
昆明公交集团安全服务部经理李伟说,不主动停车礼让行人的驾驶员,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200元并离岗培训1至3个月,第三次违反就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路口人行横道线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处理:同责以下的,离岗培训1至3个月并罚款200元;主责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该措施执行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昆明公交集团副总经理高永生介绍,一般情况下,千元以上的公交车事故多发生在斑马线和十字路口,但在11月份,公交车在斑马线上没发生过一起千元以上事故;在十字路口发生事故2起,比10月份的7起有大幅下降。
李伟说,实施公交让行是想转变驾驶员的观念,促使其规范和安全行车,从而达到提升综合素质的目的,现在看来这是有作用的。11月份,公交公司投诉热线接到市民的服务投诉电话量比10月份减少了三分之一,表扬信则增加了近一倍。表扬信的内容包括:公交车做到了“三平稳”、驾驶员主动为老人提供服务、驾驶员与乘客争吵的现象几乎没有了等等。
行人违规行为略有好转
记者此前走访了金碧路的金马碧鸡坊、弥勒寺,北京路的交三桥,人民路的潘家湾、昆明大学等路段。这些路段的人流量很大,因横穿马路、闯红灯导致发生各类交通摩擦和事故也较多。在公交车让行的第一天,因要频频让行横穿马路的行人,公交车行车速度缓慢,人民西路西南布料批发市场门口到潘家湾车站近2公里的路段上堵了数十辆公交车,一个小时的车程变成了两个多小时,引发了一些乘客的不满和对该项措施的质疑。
近日,记者又来到这些路段,看到部分行人依然在横穿马路、闯红灯;昆明的公交车站设在道路中间,大多数人为了赶公交车,在其他车辆左转时便走到路中间,把两条左转道挤压成一条,车辆转弯角度受限,容易造成事故。
但同时,记者也看到了可喜的现象,越来越多的行人自觉地等在路口,直至信号灯改变。昆明市民李林华说:“我出门主要坐公交车,这两天感觉车辆行驶要平稳些,虽然时间比原来增加了,但更安全。毕竟这关乎人的生命。所以车让人了,人也应该让让车。”
李伟说,发生公交车堵车事件后,公司开展了调研,现正采取一些措施应对,如安排集团的保通员,协助交警和协管员在拥堵的路口宣传公交让行的目的,劝阻试图横穿马路的行人等;对某些布局不合理的线路将进行优化调整等。
此外,交警、交通协管员和一些志愿者也加大了对行人文明行路的宣传和劝说。
和谐交通有待交通参与者合力营造
云南师范大学教师王爱音说,公交让行在昆明引发了热议,不管评价好坏与否,至少让关注的人进行了反省和思考。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社会各界支持配合。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进参认为,和谐交通的组成因素主要是路、车、人。当前,昆明市加快“四环十七射”交通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地铁等,随着项目建成,昆明交通状况将得到极大改善;公交让行的实施、昆明市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公用车辆的管理;但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人,但凡交通事故和矛盾背后,都有交通不文明行为,如驾驶问题车辆、超速超载、随意调头、下雨天快速驶过将泥水溅到路人身上、两车遭遇互不相让、闯红灯、横穿马路、跨越隔离栏、在车流中兜售和散发物品等。
李进参建议,要提升交通文明意识,改变人的行为是关键,这不是简单的宣传教育就能做到,需要长期规划,针对不同群体对症下药。例如家长的不文明习惯难以改正,可从孩子身上入手,通过学校教育,让孩子和家长说,远比宣传人员的苦口婆心要更有效;对大量涌进城市的农村人口,可采取亲身实践等直观的培训方式,从基本的交通规范进行普及。
业内人士认为,构建和谐交通不是一个部门可以完成的,可由政府牵头,明确公安、规划、市政、交通、公路、工商、安监、宣传、教育、城监等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管理责任,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对影响交通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该教育的教育,该严惩的严惩;交警、驾驶员和行人之间要逐步建立鱼和水的关系,而不是鱼和网的关系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