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岛内掩埋空间不足,加上废弃物非法弃置问题层出不穷,“环保署”规划推动废弃物填海造岛。新北市环保局代表9日表示,若用废弃物填海,需检视相关法规和制度是否完善。
台当局“行政院环保署”9日举行“推动废弃资源物填海造岛方案(草案)”的研商会议,并邀请“内政部”、“交通部”、“经济部”和地方代表共同与会讨论。
草案指出,台湾每年有380万到700万立方的废弃物需最终处置,但掩埋空间有限且将达饱和,加上非法弃置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希望借镜新加坡、日本的成功案例,推动废弃物填海造岛,来解决陆上最终处置设施匮乏的问题,并将优先结合商港推动填海造岛。
“环保署长”沈世宏表示,陆上掩埋可能会影响既有土地利用和生态,而海洋填岛是相对影响较低的方案,不破坏自然海岸线,还能增加新的海岸线,同时还可达到终极零废弃的目标和补足资源循环的缺口。
台北港分局代表指出,填海造岛是处理废弃物必要的政策和方式,过去台北港没有接纳安定型废弃物(废弃物在最终掩埋前,经物理、化学等其他处理方法,达到物理和化学性质稳定的状态),是担心与民争利,但因为废弃土常得运到远处掩埋,很多不肖厂商为了节省运费就到处乱倒;如果港区可配合造地需求,接纳民间安定型废弃物,也可帮助处理废弃物问题。
新北市环保局代表也表示,土资场越来越难找,很多重大工程都在北部,因此建议填海计划可接纳工程土方,但若用废弃物填海,需检视相关法规和制度是否完善;而焚化炉底渣再利用补助计划将到期,若走回头路去掩埋很可惜,希望除了用作填海造陆,还能有其他长远规划。
“环保署废弃物管理处”表示,“资源循环利用法”中有明确条文,再配合填海方案和报院核定,就能推动相关计划;而“环保署”也不会放弃底渣再利用的方向,除了持续争取和推动外,也希望地方政府能建立制度,共同朝品质提升和环境维护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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